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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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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然后向双方下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就可以根据责任书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了。那要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的话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载明哪些内容?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送达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怎么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若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警部门下发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其实并不需要当事人签收之后生效,也就是说只要此时送达了当事人,即使其没有签字,也是不会影响到认定书的法律效力。但此时会有一个异议期,只有过了异议期,当事人没有申请复核的,那么此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才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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