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环卫工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说到城市的美容师,您都会马上想环卫工人。我们的城市街道能保持每天干净整洁,都是大量的环卫工辛苦工作的结果。环卫工人每天凌晨开始工作,天黑才能下班。因为收入低,工作辛苦,所以人员流动频繁。环卫工作为一个特殊的工种,招收新的环卫工人的时候都会有一个试用期,以供单位和工人双向选择。那么,环卫工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范本。

环卫工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

住 所:

法定 代表人:

委托 代理人:

联 系 电 话:

乙方(劳动者)姓 名 :

性 别:

年 龄:

户 口 类 别:

文 化 程 度:

身份证号 码:

家 庭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1、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从事工作。工作地点由甲方决定。

(2)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按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以下方式计算:

(1)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应付工资的150%的报酬;

(2)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应付工资的200%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应付工资的300%的报酬。

5、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

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若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6、劳动报酬

试用期月工资为¥ 元。(大写: )

7、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25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8、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劳动合同员工不签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员工不签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该条款规定...


·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情况有哪些
      ?一、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情况有哪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


·一、可以随时从学校辞职么?
      一、可以随时从学校辞职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


·用人单位是个体工商户的劳动争议纠纷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但因其不是法人单位,这类用人单位的业主或投资者需承担无限责任,在劳动者与个体工商户发生劳动争议时,需要明确承担责任的用工主体。对于个体工商户,劳动者与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


·工伤认定延期申请原因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身体的伤害,这时可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人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他们之间的区别就是:申请时效是不同的。但很多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过了申请时效期,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可以通过写工伤认定延期申请原因来重新申请通过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的相关问题,请阅读下文。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是什么?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


·劳动争议仲裁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时候会因为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和单位发生争议。解决劳动纠纷,双方首先要协商,不行的话再通过调解或者仲裁等方式。劳动仲裁是解决争议的有效手段,在这方面,也有明确法律规定。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法全文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护工费一说,只有护理费一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


·二度烫伤工伤鉴定赔偿怎么进行
      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些人所从事的工作的工作环境是比较辛苦的,或者在夏季进行工作的话,有的时候难免会发生烫伤这样的事情。但是不管是哪种工作,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发生了烫伤的话,自己是属于工伤的。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应该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二度烫伤工伤鉴定赔偿怎...


·一、劳动合同案件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案件管辖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