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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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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开发区有很多工厂,在这些工厂上班的职工,有时候会遭遇安全事故,导致身体受伤。职工因工受伤的,必须通过工伤认定来明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如果是职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要尽快的提出,以免逾期。那么,青岛开发区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青岛开发区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书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由此可见,工伤认定是受伤职工拿到工伤赔偿的必经环节,青岛开发区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要看情况而定。如果是单位申请的,则要在一个月内向开发区的社保部门提出。而职工本人申请的话,则时效最长为一年。尽管这样,职工还是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这样才能早日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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