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多久可以赔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果在在职期间受伤了,就叫做工伤,工伤赔偿是需要工伤认定的,但是并不是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拿到赔偿了,还要去做劳动者伤残鉴定,鉴定好自己所受的伤是须臾几级残疾,最后就可以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了。那么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多久可以赔偿的呢?

一、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
二、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多久可以赔偿?
劳动者伤残鉴定结论出来以后,一般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三、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上就是对于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多久可以赔偿的呢?这个问题的解答了,可以看出来,当知道自己所受的伤是几级残疾时,算好应该被赔偿的金额就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了,但如果公司不愿意赔偿的话,你可以寻找律师提出诉讼,可以寻求我们律师的帮助。



·烧伤工伤鉴定细节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您要知道一个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那么烧伤工伤可以在工伤的概念上延伸。比如说,目前的油田工作者就容易被烧伤,或者是危险化学品仓库工作者也容易被烧伤。诸如此类,我们就知道烧伤工伤源于职工的职业特性和职业...


·关联公司混同用过,劳动者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对于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其本质上已具有独立的用工主体资格,依法独立地与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故在仲裁或起诉时可以以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为当事人进行。至于他们是否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或是否能独立承担责任,这完全可以在诉讼中通过当事人申请追加、法院依职权追加或依民事诉讼...


·企业职工判缓刑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职工如果在日常生活中触犯了刑事法律,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缓刑,企业应当如何处理该职工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接触劳动关系,企业职工判缓刑时是否可以解除呢?下面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职工判缓刑的处理 判缓刑也是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2、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3、用人单位不得...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怎么办
      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服务期的话,这自然是可行的。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此时针对不同的主体,具体的处理不一样。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怎么...


·没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通常比较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并且,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也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不能有剥削员工的条款。但是生活中其实也有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而是口头上的约定。那么,没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呢?我们将在下位为您介绍。 一、没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童工什么是未成年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童工什么是未成年工? 依照中国《劳动合同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所谓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l8周岁的...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存在需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存在需要补充说明的地方,因此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以进一步明确劳动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这里我们提供一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供参考。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简称乙方) 根据...


·企业倒闭了内退职工怎么办,应该如何安置员工?
      在国企改制的热潮中,产生了一大批内退员工。许多朋友应该会带有这样的疑问,内退员工与原公司还有劳动关系吗,如果企业倒闭了内退职工怎么办呢?今天的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内退政策,以及企业倒闭后如何安置内退员工。一、了解企业内退政策内退,全称“内部退养”或“内退内养”或“离岗退养”,这严格...


·工资条上五险一金是什么意思?
      实际工作中,工资可以说是员工在一段时间的总结。很多员工在拿到工资的时候,最关心的可能就是工资实发总数,但是也会有细心地员工,发现一些表意不明或者自己不了解的内容。那么工资条上五险一金是什么意思?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解答。工资条上五险一金是什么意思一般来说,个人交纳的包括养老...


·工伤与劳动关系有何联系?
      我国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十分详尽,除了规定了各种社会保险,还规定了了劳动者受到工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或者补偿金。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如果提起诉讼要求工伤赔偿的,需要证明与被告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伤与劳动关系有何联系?我们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