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男女在结婚之后,就双方的财产作出协商并签订协议,就是婚内财产协议。这份协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夫妻的利益进行保障,防止日后产生财产纠纷。但前提也要是该协议具有了法律效力才行。那么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关于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本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是约定财产制最基本、最直接的效力,只要夫婚内财产协议成立并生效,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即应按照约定处理,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撤销。
二、夫婚内财产协议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关于夫婚内财产协议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本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婚内财产协议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的条件有三个:一是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当然这种约定应当是在夫妻一方欠债之前;第二,债务是夫妻一方所负担的;第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对第三人发生效力。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为条件,关于第三人如何知道该约定,既可以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告知,也可以为第三人曾经是夫婚内财产协议时的见证人或知情人。所谓知道是指不但知道该约定,而且知道该约定的具体内容。夫妻一方或双方对此有告知义务。如何判断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夫妻一方或双方负有举证责任,夫妻应当证明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第三人确已知道该约定。
三、婚内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第二款同时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这种约定类似于国外婚姻制度的夫妻财产契约制。在我国婚姻家庭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夫妻因各种原因,将婚内财产作一个约定,这种约定可以是对婚前财产、婚后双方收入、婚后双方债权及债务都有一个说明,这个约定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才能具备法律效力:1、协议双方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3、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指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的归属;(比如不能约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费,生女就离婚等);4、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若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则不适用此协议;5、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公证本协议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通常我们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做好公证,这样内容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将不会产生新的争议而导致该协议无效。我们认为,夫妻之间签订婚姻财产约定,并不是表明感情与财产的独立,更不是否定彼此间的信任和尊重,而是为了促进男女双方坦诚交流,明确婚姻目标,消除误解,确认婚恋财产之管理方式,并在相对公平的基础上设置对双方的保障。一旦婚姻和情感出现变故,双方可以理性地处理财产纠纷,避免在诉讼过程中更大程度地伤害对方,同时也能节约个人与社会资源。关于夫妻婚内财产协议,我们可以当做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进行处理,此时双方协商处理的财产就必须是他们的共同财产,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并且,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的,对第三人通常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能在夫妻之间有效。如还有其他疑问,我们建议登陆网站咨询专业律师。



·我国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
      夫妻若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除了可以协议离婚外,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此时要是想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话,则就要让提出的离婚理由符合法律中的规定才行,否则最终也是不会准予离婚的。那我国判决离婚理由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


·同居有小孩后能否要抚养费?
      同居有小孩后能否要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受法律保护,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2...


·江西农村社会抚养费的政策内容是什么?
      江西农村社会抚养费的政策内容是什么? 江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2018年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财产可以区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其中夫妻个人财产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而要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则就应该属于夫妻两人共同所有。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主张分割,不过您知道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只...


·离婚时婚前财产该如何分割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总是免不了要对财产作出分割。但是财产的性质不同,离婚时的处理方式也就不同。那么对于婚前财产来讲,离婚时婚前财产该如何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婚前财产该如何分割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孩子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
      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孩子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其中不乏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然而此时孩子只有一个,注定有一方是无法获得抚养权的。因而就导致争夺抚养权比较激烈,那一般应该如何争孩子抚养权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双方的工作...


·国家规定假期年假是多少天?
      国家规定假期年假是多少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带薪年休...


·夫妻离婚后怎样处理探视权?
      中国城市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如今比较热点的社会问题,而与离婚里相关的则是孩子的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与探视权问题,夫妻双方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相对健康成长,法律又赋予了家长探视权,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怎样处理探视权呢? 一、什么是子女...


·农村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怎样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农村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怎样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办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办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夫妻要是打算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毕竟在我国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而此时多数夫妻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离婚,那一般办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一般情况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应当...


·起诉离婚开庭出席人员有哪些?
      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没有感情需要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对离婚相关事项有纠纷的情况。诉讼离婚的当事人起诉之后,法院如果受理该离婚诉讼,会安排出庭时间,并通知当事人。那起诉离婚开庭出席人员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离婚开庭出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