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即使夫妻在离婚之后,对于自己亲生的子女也是需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的,也就是说父母对亲生子女的抚养,并不会受父母解除婚姻关系的影响。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在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年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主要有两种支付方式:即一次性支付和定期支付。一次性给付具体数额是按月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月份总数,一直计算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二、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法定法律规定的停止支付的条件时止,抚养费具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从上文的介绍中,您应该知道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年限是多久了吧,原则上父母抚养子女需要到子女18周岁成年为止,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时候子女已满18周岁的,但仍然在求学阶段,这个时候是不具有劳动能力的,而在父母还有能力的情况下,要是需要继续抚养子女。



·婚姻一方过错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婚姻一方过错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 一方少...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的情形有几种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的情形有几种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 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


·离婚时能否协商约定小孩轮流抚养
      离婚时能否协商约定小孩轮流抚养为了不隔断小孩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有的父母在离婚的时候,约定了小孩轮流抚养,并还将这样的约定实际的写入了离婚协议书中,让其具有法律效力。那一般离婚时能否协商约定小孩轮流抚养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能否协商约定小孩轮流抚...


·重婚罪属自诉犯罪还是公诉案件?
      一、重婚罪属自诉犯罪还是公诉案件?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重婚罪属于侵犯公民权利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婚姻家庭权。一般说,丈夫重婚,原配妻子是被害人:妻子重婚,丈夫是被害人。但有时候重婚罪是由被害人造成...


·一、结婚一个月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结婚一个月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会按照男女平等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去分配。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 第一、...


·一、与他人长期居住是重婚罪吗?
      一、与他人长期居住是重婚罪吗? 与他人他期居住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不是长期居住。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是否在共同生活的区域对外宣称是“夫妻”,同时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那么就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哪怕只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一天,也算数。 依照我国《刑法》第25...


·近亲结婚近40年,婚姻也是无效的吗?
      近亲结婚近40年,婚姻也是无效的吗 不少落后地区,由于受到封建迷信影响,仍会存在近亲通婚的习俗。有些近亲结婚的夫妻可能已经结婚将近数年甚至数十年,那么此时的婚姻是否无效呢?近亲婚姻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法定无效的婚姻不管过了多少年都是无效的。 在法律上,属于法律规定的无...


·新婚姻法的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是夫妻双方结束婚姻期间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感情确已破裂的最终法律手段,不仅是法律关系的变化,还会对生活中的各方面产生影响,比如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问题,因此有必要了解新婚姻法的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的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


·单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必须材料
      单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必须材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


·一、离婚彩礼钱要退给对方吗?
      一、离婚彩礼钱要退给对方吗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体来说: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


·关于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在许多离婚纠纷中,导致争议最多的就是财产的分配问题。如果离婚的是农村地区的夫妻,由于农村地区的生产经营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所以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在财产的分配上确实更为复杂一些。下面我们就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关于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