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哪些人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这里的自然人并不是一般主体,即不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是特殊主体。那究竟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谁
医疗事故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由于医务工作有极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所以,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向来十分重视对行医者任职资格的考核,事实上只有具备一定医疗知识和技能,才能避免行医的特殊危险性,从而达到救死扶伤的目的。对于医疗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的精神,
“因诊疗护理工作是群体性的活动,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还应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所以,医疗机构中除卫生技术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可以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二、哪些人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具有执业资格,并经合法注册,且在合法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实践工作的医务人员。我国医务人员按其业务性质分为四类:医疗防疫人员、药剂人员、护理人员、其他技术人员。无论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只要实施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拥有合法注册的执业证书,也就具备了构成本罪的主体资格。这一点一般不会有异议。医务人员跨行政地域的“走穴”行为,因行医主体资格存在瑕疵,因此医务人员不具备构成本罪的主体资格。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的“非法行医罪”,其犯罪主体要求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往往“走穴”的医务人员是具有执业资格取异地执业的人,所以也不能以
“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对于由于“走穴”的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患者严重损害或死亡的,可以以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罪”或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如果“走穴”的医务人员,不仅存在跨行政地域执业的情形,还存在跨注册类别执业的情形(例如骨科医生在异地从事神经外科的手术),此种行为造成患者严重损害或死亡的,完全可以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既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这些人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您已经知道医疗事故罪的主体主要是哪些人了吧,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因此,一般的主体还不能构成此罪。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死了法医鉴定流程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


·医疗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医疗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一、医疗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疗机构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受损害的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证明自己对患者实施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如果证明不了的话,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但要认识到,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减轻了患者一方的举证责任或...


·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依据有哪些?
      随着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疗纠纷案件几乎每天都在上演着。司法鉴定是解决此类案件中不可或缺的程序之一。司法鉴定因其专业性、技术性和严谨性,鉴定过程是有一定依据的。那么,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依据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释。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依据 (一)广义上讲,凡是患者对有关医...


·医患纠纷法律律师怎样保护受害者?
      医患纠纷法律律师怎样保护受害者? 一、我国医患关系现状 自201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提出后,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


·在我国医疗纠纷试用什么法律法规?
      在我国医疗纠纷试用什么法律法规?定了就纹通常都是因为在医院里发生的由于医生和患者或者是医院方和患者之间的一种纠纷,那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了纠纷肯定需要适用一定的法律进行解决,因此在我国医疗纠纷试用什么法律法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赔偿申请索赔书如何起草?
      发生医疗事故无论是医院还是病人和其家属,都是一件不愿意发生的意外。医疗事故经鉴定成立后,医院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对病人和其家属进行赔偿,这是院方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病人和家属应有的权利。但是,索赔的时候,需要受害方提交医疗事故赔偿申请索赔书,很多人对此可能知道该怎么写,那么,医疗事...


·工伤鉴定时医生已经在初次评估上评了十级是否靠谱?
      工伤鉴定时医生已经在初次评估上评了十级是否靠谱? 工伤鉴定结果是劳动保障局工伤鉴定委员会确定的,医生说的只能是参考。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


·医疗纠纷起诉费怎么算?
      医疗纠纷起诉费怎么算? 一、起诉费的收取规则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对于原...


·医疗事故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纠纷出台的背景 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一般采取的观点是,鉴定如构成医疗事故,则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如不构成医疗事故,不但不能做到不赔偿,而是按“民法通则”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数额则更大,执法的“二元”性,确实不太合...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怎么认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一种,虽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有其特殊性,但就民法侵权方面而言其侵权构成要件与其他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相同,即损害后果、因果关系、违法性及过错这几个方面来审查。下面分别说明: 一、损害后果:就医者具有身体的损害、组织器官功能障碍...


·医疗诉讼中医生如何证明自己无过错?
      医疗诉讼中医生如何证明自己无过错? 一、医疗诉讼中的主要证据包括哪些? (一)病历。 有人说“打医疗官司就是打病历”,这话一点儿都不假,医院反复培训规范病历书写也就是基于此理论。可实际上临床医生并不买账,特别是外科医生,就专注于做手术,病历草草几句就完事,医嘱也都下得乱七八糟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