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恢复劳动关系的北京条件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这一点会通过劳动合同做出明确规定。对于双方来说,都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毕竟,劳动市场是自由的。当然,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还有恢复劳动关系的希望。那么,恢复劳动关系的北京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恢复劳动关系的北京条件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劳动者有两种选择:选择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从继续履行的适用条件来看,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须符合如下条件:1、用人单位已实施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如出现用人单位濒临破产、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等客观不能履行的情况时,并不能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主要有以下情形: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2、劳动合同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到期终止的;3、劳动者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因用人单位进行基于经营战略调整需要,对内部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导致劳动者原岗位相关业务已不存在,且双方不能就新岗位达成一致意见的;5、劳动者原岗位对用人单位的正常业务开展具有较强的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如总经理会计等),且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原岗位已被他人替代,双方不能就新岗位达成一致意见的;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矛盾过于激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7、劳动者确有再就业能力,且双方已丧失维系劳动关系信任基础的;8、违法解除的原因仅为程序违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依据的事实法律等实体方面合法,劳动者实际不享有继续履行利益的。综上所述,因为单位原因,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经济赔偿。如果后期单位停止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劳动者本人提出恢复劳动关系的话,双方还是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的,这也是恢复劳动关系的北京条件。当然,大部分情况下,劳动关系一旦解除,双方就不会重新建立的。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21世纪,有些人可能会面临着签订了有年限的劳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21世纪,有些人可能会面临着签订了有年限的劳动合同却无故被辞退,而这时我们就会想到被辞退后的种种事情,违约金、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的购买以及公积金的缴纳等。下面我们就针对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情况下的种种您最为关心事宜做个简单介绍。 一、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后的违约金和...


·工伤认定书是单位出吗?
      劳动者如果在劳动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或在上下班途中遭到车祸等意外都可以算作是工伤。劳动者发生工伤是可以由工伤保险赔偿相应损失的。 不过在此之间,劳动者应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认定书获得赔偿。那工伤认定书是单位出吗?一起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书是单位出吗? ...


·公司资产被申请了财产保全,员工要怎么追讨工
      公司资产被申请了财产保全,员工要怎么追讨工 其实,一旦公司被破产清算了,那么除了公司债权人紧张之外,公司职工无疑是更紧张的主体了。要是公司资产被债权人申请了财产保全,那么被拖欠了薪水的公司职工想要争取的,就会变得难上加难。 在法律上,财产保全只是一项诉讼保全措施,不涉及优先权...


·过年那几天算加班工资?
      过年那几天算加班工资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春节法定假日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支付三倍加班工资。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其他放假时间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


·珠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
      珠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如何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是每一位企业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方方面面。本文从工程测量的角度,详细分析测量放线工作对保证和提高施工质量的重要作用,阐述了如何...


·合同制职工毁约赔偿违约金吗
       一、合同制职工毁约赔偿违约金吗 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须交违约金的两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


·签约劳动合同需要解除走什么程序
      签约劳动合同需要解除走什么程序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


·工伤认定申请可延期吗?
      我们知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法律方面是做出了时间限制的,不管是怎样的主体在申请进行认定的时候,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才行。那实践中遇到特殊的情况,此时工伤认定申请可延期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申请可延期吗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工厂倒闭后所欠债务要怎么办
      工厂倒闭后所欠债务要怎么办?法人承担什么责任?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自主创业来发家致富,这些人中,有的人因为经营得当,把自己的公司运营的越来越好,也有的人缺乏经营手段或者其它因素,导致公司运营不善,面临倒闭的境遇。当工厂倒闭后所欠债务要怎么办呢?工厂法人代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接下...


·试用期公司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
      试用期公司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