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人为了应酬开车,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严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很多人为了应酬开车,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妨碍的社会交通秩序,容易造成自己与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大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那么,醉驾有单位报的无业人员需要接受什么处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醉驾有单位报的无业人员需要接受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新交通法对于醉驾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该标准规定: 车辆驾驶人员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据专家估算:

2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

80毫克/100毫升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

而100毫克/100毫升就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三、酒后驾驶的危害

(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三)视觉模糊。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四)心态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 

(五)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综上所述,醉驾带来的危害有很多种,包括触觉能力和判断能力大幅度降低,视觉模糊、心态不正常、易疲劳等等。醉驾的行为不仅处罚治安管理条例,还触犯刑法。醉驾有单位报的无业人员需要接受什么处罚?一般处以当事人一定时期的拘役,并处以罚款。


·取保候审买火车票能被发现吗
      取保候审买火车票能被发现吗 一、取保候审买火车票能被发现吗 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


·一、醉驾交警结案后下一步是什么?
      一、醉驾交警结案后下一步是什么? 交警结案后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由法庭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


·车祸撞死人要判刑吗,都有哪些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在我国的交通案件中较为常见,主要是驾驶员或相关的行人违规造成这类案件的发生。我国对这类案件有一定的处罚规定,那车祸撞死人要判刑吗,都有哪些法律依据呢,下面我们就这类交通事故案件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撞死人且负全部责任,依法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法》...


·酒后驾车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
      酒后驾车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 一、酒后驾车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 1、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情节包括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情节包括什么(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


·一、交通事故受伤造成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受伤造成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


·在我国工伤待遇补助交个税吗?
      在我国工伤待遇补助交个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的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


·汽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
      汽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作为汽车驾驶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熟悉的交通环境、形成已久的驾驶习惯,一旦离开自己的居住活动地,驾车到另一个地方,由于情绪紧张、区域陌生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交通违章行为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那么,汽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呢? 一、异地违章怎么处理 1、本人去当地的交...


·一、农村摩托车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农村摩托车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农村摩托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


·发生交通事故后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会存在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两种案件的性质不一样,其承担责任的主体也有一定的区别。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肇事者侵害了受害者的身体或者是生命健康权,那么受害者或其亲属有向公安机关申请主张肇事者承担刑事责任的权利,其诉讼主体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和检查...


·一、开车撞人后误工费怎么赔偿?
      一、开车撞人后误工费怎么赔偿?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可以到被害人单位了解其受伤当月工资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