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算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立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其构成要件就是罪名确立的一个重要标准,也就是说在判定怎样算信用卡诈骗罪的时候,除了要看是否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外,同时还要看实际行为是否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内容。

一、怎样算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信用卡诈骗罪如何立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其次就是要求必须要达到此罪的数额要求,也就是符合立案标准规定。我们应注意的是,对于盗窃他人的信用卡并加以使用的,法律明确规定按盗窃罪定罪处罚,不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也不实行数罪并罚。


·罪犯被假释考验期多长时间
      一、假释考验期多长时间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


·寻衅滋事罪已到看守所怎么办
      寻衅滋事罪已到看守所怎么办如果刚送看守所,那是被刑事拘留了,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如果有取保可能的,争取取保候审,刑事拘留加审查逮捕最长37天,如果逮捕了,取保的可能性就不大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j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若尚未进入到审判阶段,那么此时对行为人都是称为犯罪嫌疑人的。此时,即使作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们也是享有一定的权利的。那具体而言,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哪些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


·知识产权犯罪有未遂状态?
      知识产权犯罪有未遂状态?知识产权犯罪有未遂状态,可能没有犯罪结果发生会导致未遂状态,侵犯著作权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分析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之前,有必要了解著作权的含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对...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拥有哪些权利?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拥有哪些权利? 一、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拥有哪些权利?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拥有的权利包括,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且为犯罪嫌疑人来进行一定的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


·刑事辩护词格式有哪些?
      辩护词,是一种有严格的格式规范的为被辩护人辩解的文书,刑事辩护词格式主要是由前言、辩护理由以及结束语组成。每一部分又有不同的注意事项。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起跟着我们学习一下吧。 刑事辩护词格式 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 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


·最新刑法破坏军事通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刑法破坏军事通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刑法破坏军事通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


·故意杀人会判死刑吗,故意杀人罪处罚是怎么样的?
      我国刑法规定,只有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在处罚上是非常严重的。那么故意杀人会判死刑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故意杀人会判死刑吗? 故意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


·刑事判决由哪个机关执行
      法官作出的刑事判决有多种情况,包括单独判处主刑、单独判处附加刑、判处主刑与附加刑等等。针对不同的刑罚,具体的执行机关不同。那到底刑事判决由哪个机关执行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判决由哪个机关执行 刑事执行的依据是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


·破坏经济秩序罪包括哪些?
      维持社会经济秩序,是各地政府最基本的职责,但尽管如此,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为了减少此种行为的发生,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不少法律规范,规定了不少经济秩序罪,那么,具体来说,破坏经济秩序罪包括哪些? 破坏经济秩序罪都有哪些罪名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本罪指...


·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的内容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刑诉法中规定了许多程序上的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不是十分的了解,这是因为刑事诉讼法没有民法常用,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的内容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刑诉法第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