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招商代理合同提前终止协议的有关事项 现如今招商代理成为越来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招商代理合同提前终止协议的有关事项

现如今招商代理成为越来越多的商家选择的从商途径,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是事情,往往能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一般的招商代理之前都是会签订专业的代理合同的,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现在很多时候因为一些客观因素的出现,或者主观意志的转移,需要提前终止协议,下面就看看招商代理合同提前终止协议的有关事项。

一、招商代理合同提前终止协议的有关事项

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

二、提前终止合同协议样本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匹传真,_______________ 矧

电子邮箱,____绵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茯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犊日,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红微博文化艺术骡网络营销推广战略合作服务协议》,约定由迁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做好网络营销推广及网络公戛关工作,为甲方的市场营销提供专业服务。双怪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协议有效期为___年适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牧

意于___年___罾月___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中华栖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歹提前终止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喘订的《红微博文化艺术网络营销推广战略合作廒服务协议》。

第二条协议提前终止后,原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及

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双方仍需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条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此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___万元 (人民币大写,___万圆整)。乙方在甲方付款前,

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2、 乙方在收到此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协议存横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ㄚ务(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瞀)已全部结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礼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业

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侍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侵犯了甲方知识产权及商业

秘密等有关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粉

成的全部溜经济损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择全部收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事宜遨(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隹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邬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五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涔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踱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

1、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恨鼯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绒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矍,_______________乙方(盖 章),_______________

授扛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提前终止招商代理协议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吗,这里存在着复杂的程序和过程,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会产生新的矛盾和纠纷,往往需要专业的人士进行调解和分析,想要知道更多招商代理合同提前终止协议的有关事项,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


·合同违约后诉讼时效中止吗?
       一、合同违约后诉讼时效中止吗?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因此,就你的情况而言,你需...


·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0条对履行接受进行了规定,第490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从该条文可以看出,即使合同双方未签订...


·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人们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前,尤其是在
      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人们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前,尤其是在涉及到高数额的标的时,要仔细审查各方面的事项,再决定是否要签订合同,以避免可能会发生的合同风险。具体来讲,当事人在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签订...


·合同单方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单方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 一、继续履行 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 (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如何赔偿?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如何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


·肉类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要件是什么?
      肉类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要件是什么? 一、肉类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肉类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供货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


·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一、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
      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有时候在签订合同时实际上已经履行完合同了,所以很多人都会问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会太在意这个问题,我们国家的法律对这一问题有什么规定呢?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利益,下面就让我们的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 ...


·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成立合同诈骗如何定罪处罚
      在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中,即使实施了诈骗的行为,但要是此时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那也是不能按照合同诈骗罪来定罪处罚的。这个时候,区分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法律中规定的数额不一样。那一旦成立合同诈骗如何定罪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诈骗如何定罪处罚 合同诈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