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有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国企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在很多关键领域,都是由国企控制的。而国企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也会因为企业合并重组需求资金,当自有资金不足时,就得对外融资了。这也市场经济的主要功能之一,那么,国有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详细了解下吧。一、国有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银行贷款是最为常见的融资渠道之一,但是,由于其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手续相对繁琐,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往往远水难解近渴。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 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5、互联网金融平台。相比其他的投资方式,互联网金融平台对申请融资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在投融界等投融资信息对接平台网站上向投资者公开;并提供在线投资的交易平台,实时为投资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贷合同;监督企业的项目经营,管理风险保障金,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二、国企如何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1、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效率。成立财务公司专门对资金进行管理可以更高效的利用资金。但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成立必须经过银监会的批准,地方功能性企业应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加强自身建设,条件具备后争取创建内部银行或财务公司;一方面在现有基础上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如成立资金结算 中心走委托贷款或者银行对集团统一授信分别拨付的路子,对下属各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配置和统一使用,使资金在体系内的高效循环和流转,减少资金的闲置。2、积极探索境外融资。境外投资者对融资对象的选择标准较国内更加严格,且目前人民币的贬值趋势扩大了境外融资的汇率风险。以境内企业作为发债主体直接在境外发债,其资金流向和审批方式都有局限性,主要表现在监管机构倾向于资金留在境外,发债需要国家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进行个案审批。目前很多地方企业基本还未打通海外融资通道,地方功能性企业只能说是逐步加大对海外资本市场的探索,争取合理享受境内外利率差异的红利,最大限度筹集低成本资金。3、努力争取财政资金。地方功能性企业的项目很多都围绕国家财政资金投资方向和投资重点,企业应进一步加大争取财政支持和国有资本预算支持的工作力度,通过提高国有资本比例,有效控制负债率水平,以减少融资难度、降低融资成本。4、高效使用资金。在多方融资的过程中,还是要回归企业经营的本源:提高决策水平和执行力,尽可能节约投资资金,切实提升盈利能力和增量现金流产出能力,有效防控融资风险和债务风险。由此可见,相对于其它企业而言,国企的融资问题比较好解决。国有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很多,如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及财政拨款等。目前,大部分国企都热衷于通过银行贷款满足资金需求。这样对于企业来说,融资成本最低,融资风险也最少。



·公司增资股东未按时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公司增资股东未按时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增资股东未按时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公司法》 股东没有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


·股东会按规定要提前通知多少天?
      股东会按规定要提前通知多少天?有限责任公司是15天(公司法42条),但章程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股东大会是20天,临时股东大会是15天(公司法103条)。股东大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之后六个月期限内召开。必要时,公司也可以召开临时的股...


·公司法股东验资的行业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验资的行业有哪些? 旧的公司法中对公司资本的验资程序作出了非常具体详细的罗列,但是顺应社会变化的公司法也在不断地对验资方面的问题作出新的解答和修改,尤其是对于验资对象和操作方面的规定上有了很大的改变。下面一起俩看看公司法股东验资的行业有哪些? 一、公司法股东验资的行...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一、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1、初步审批 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2、清产核资 由转让方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是什么?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范本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起人协议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起人协议 本发起人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


·在我国公司法人如何转换 对于各位企业家来说,到公司法人,大
      在我国公司法人如何转换 对于各位企业家来说,到公司法人,您一定不陌生。我国的所有企业都是具有公司法人的。但是公司法人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转换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司法人变更。但是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严格遵循我国公司法当中的制度,接下来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公司法人如何...


·注册资本多少对企业有影响吗?
      注册资本多少对企业有影响吗?注册资本多少对企业有影响,因为公司的很多的税费的话,它都是按照公司的注册资本来进行一个缴纳的,所以实际上对于他们的一个影响还是比较重大的,当然了也需要看到我们国家注册资本,它实际上也就在一定的程度上衡量了这个公司,它的一个经营范围和规模大小的问题。1、...


·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1、陈述与保证。 在合同中,双方都要就有关事项作出陈述与保证。其目的有二: 一是公开披露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是承担责任。 由于这些资料和信息有些具有保密性质,实践中,卖方往往要与买方就此达成专门的保密协议。需要披露的事...


·企业分公司有没有签合同资质
      一,企业分公司有没有签合同资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的成功运营离不开管理者的领导,但公司越大职责越大,这就要求了高层管理要有很强的责任心,面对诱惑不为所动,但同时也有公司法制定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是什么意思呢?下面通过我们收集的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能继承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能继承吗 就股权继承方面来说,我国公司法75条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的继承,如果在公司章程中有限制性条件的,股权的继承人必须按照此规定来继承其股权。 在我国,继承的客体即遗产是公民死亡时所拥有的全部合法财产,是财产或财产性利益的总和。股权具有财产性,因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