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股东在整个公司中是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的,一个大股东的撤资甚至可能使一个公司破产,同样,优秀的股东则是一个公司运作良好的基础。那么,股东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又要履行什么义务,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下吧。

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东。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东。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有的时候,也可以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这就是说,在我国允许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里的所谓人不能是自然人或一般的法人,而必须是经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由这些机构或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叫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为二人以上而言,似乎存在矛盾之处;但就特殊情况来说,也就不难理解了。要不然在我国《公司法》中也不会单列国有独资公司这个章节。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作为社团法人,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人格,可以单独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故也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一、股东的权利

股东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基于股东的资格在公司的法律地位。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两种:

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2、共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

由二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享有下列内容的权利:

1、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4、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5、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8、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9、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10、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以上诸多的权利,而其权利的实现主要是通过股东会这个形式来达到目的的,故论及股东权利必然要谈到股东会,因股东会是股东们行使其决策权的机关,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均应由股东会来决定。

二、股东的义务

所谓股东义务,从狭义上讲,是对股东的出资义务而言,即股东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各股东出资额负有于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前一次全部缴足的义务,不得分期缴款。从广义上讲,是指股东应当履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上规定的股东各项义务。因此,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8、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由上文关于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介绍中,股东在公司总还是享有十分多的权利,对整个公司的某些运作都可以参与其中并进行监督。当然,还有最重要的,股东会得到相应的分红。与之相对应,股东也必须履行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关于公司债务等的责任,也不得随意擅自出资。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


·公司偷税漏税会计负什么责任
      公司偷税漏税会计负什么责任偷税漏税公司财务不构成犯罪的,公司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财务人员不想用假发 票而被老板胁迫的话,是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百...


·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哪些
      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哪些 一、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哪些 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


·最新公司法对分红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对分红的规定是什么按照相关比例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涉及到各位股东最基本的利益。为了规避在分红过程当中,各位股东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不利于公司的经营,所以公司法当中针对股东分红的问题,通过具体的法规来进行了约束。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最新公司法对分红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什么
      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什么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


·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是对公司进行投资的人员,对公司享有经营管理权利,他能凭借自己拥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以及其他一些权利,要想享受赋予的权利,义务的履行必不可少,这是前提。接下来我们就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向您介绍一下股东所连带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股东权的...


·控股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控股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控股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履行金融审批程序:申请表原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风控制度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相关从业...


·公司法人不是大股东,是否合法?
      公司法人不是大股东,是否合法?公司法人可以不是公司大股东,也就是说即使不是大股东也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


·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内容、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内容、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在日常的企业活动中,会有用到证明法人身份的情形。这时,企业就需要根据固定模式及内容出具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以验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通常是在法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部门证明其法人身份时的文书。以下为范本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法人代表...


·想了解公司法能制衡股东吗?
      想了解公司法能制衡股东吗? 公司法就是为了规范公司行为,保护公司法律而制定出来的法律法规。公司法里面的内容涉及广泛,大致上对所有公司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都有所规定和解决。股东也是一个公司不可或缺的,股东也会陷入权利利益纠纷。我们这次就通过公司法的内容来为您讲解公司法能制衡股东吗? ...


·上市公司并购流程规则
      上市公司并购流程规则 收购是壮大公司的一种方式,不仅只是许多海外的公司有收购的行为,我国国内也有许多公司有收购的行为,尤其是上市公司。那么上市公司收购流程规则是什么?在收购的过程中该注意哪些事项?为您解答。 一、上市公司收购流程规则: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