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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伤认定本人用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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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厂上班的职工,受伤的情况十分普遍,如果缴纳社保的话,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当然,在此之前,需要做一个工伤认定才行。按照规定,当地区县级的劳动局负责开展工伤认定工作。那么,做工伤认定本人用去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解。

一、做工伤认定本人用去吗?
工伤鉴定,是需要本人亲自去的。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讲到这里,您应该知道了做工伤认定本人用去吗,由于工伤认定需要对受伤职工的情况进行鉴定,必须本人去才行。在开始申请的时候,本人不方便的,可以委托家属办理。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及劳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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