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税是针对房屋所征收的税种。虽然国家在较早之前就开始制订有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产税是针对房屋所征收的税种。虽然国家在较早之前就开始制订有关房产税的规定,但事实上,许多城市并未开始征收房产税,而房产税目前也只在少部分城市征收,它仅针对出租房屋与企业的房产征收。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杭州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一、杭州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二、房产税的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三、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第一种是根据房屋的价值计算税收,另外一种是根据房屋所出租的租金收入来计算税收,两种计算方式的税率各不相同。目前我国仅针对出租房屋及企业的房产进行征收,而个人房产由于征收难度较大,暂时未针对此类房屋收取房产税。


·房本没下来离婚怎么办
      ?房产证没下来离婚应该怎么办夫妻双方在房产证没有办下来的情况下依然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对于以后房产如何分割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协议的话,可以像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在签署协议离婚的合约时,可以把没有下来的房产作为财产分割的一部分,协议签订之后就...


·一、起诉前遗产房已经过户诉讼费怎么确定?
      一、起诉前遗产房已经过户诉讼费怎么确定?起诉前遗产房已经过户诉讼费需要根据该房屋的市场价值来确定,房产继承诉讼费用以房产的价值为标准,交纳情况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二手房交易“过五关”放心购房
      

1。定价关

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

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


·有房无贷
      有房无贷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3、需支付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面临买房这个问题,或者我们住的房屋过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面临买房这个问题,或者我们住的房屋过于老旧需要拆迁,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拆迁证明购买回迁房,回迁房的购买方式和购买商品房没有多大的区别,但是由于回迁房得一些特殊性质,我们在购买回迁房时还是需要注意许多问题的,以免买房后给自己带来一些损失。下文对回迁房购买流程...


·转房子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转房子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房管部门发给抵押人的证书,他项权证的涉及到房屋抵押的内容,一方面,在房产抵押或者购买以后,他项权证会被注销,而房产没有抵押,他项权证则不会被注销,这是在我国的担保法中有明确规定的,当他项权证没有注销的时候,该房产不得...


·购房合同上的名字能更改吗?
      购房合同上的名字能更改吗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形对待。(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


·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人们生活压力大,离婚案件发生率也比较高。对于黄浦区市民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因为房产问题引发矛盾。毕竟,黄浦区房产价值很高,双方都想获得更多的离婚财产。那么,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实践中...


·房屋拆迁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房屋拆迁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房屋拆迁可以算得上是一件大事情,它并不是说拆迁就可以拆迁的,当拆迁人决定要拆除某处的房屋时,必须要与房屋的所有权人签订一份合同,约定清楚房屋被拆迁后的补偿等问题,当然在签订该拆迁合同前,还有很多的事项需要进行,那房屋拆迁合同签约流程究竟有哪些呢?1、暂停...


·关于房产不动产的他项权利人?
      关于房产不动产的他项权利人? 我们知道现在社会的竞争越来越大,钱越来越难挣,特别是对于生意人,如果想要扩大经营想要贷款就必须抵押东西,比如房和车,如果抵押的话就有一个他项权利人,那我们可能对他项权利人的认识还很模糊,那就一定要来了解一下关于房产不动产的他项权利人?下面就来听听我...


·我们知道也可以感受到房价房价的增长有多迅速,短短十年的时间价
      我们知道也可以感受到房价房价的增长有多迅速,短短十年的时间价格就是在直线上升,一套房子的价值在很多城市就是价值不菲的资产,对于很多人来说有一套房子就是身份的象征,这样的状况下关于房产的纠纷也比较多,那房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房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签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