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入职时欺骗公司已育是否会被辞退?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我国由于结婚、身孕等原因,女性在找工作中会受到一定的歧视,甚至有些企业明确将是否已婚已育作为选择的标准之一,这样,就出现了谎称已育的情况,那么,员工入职时欺骗公司已育是否会被辞退?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吧。一、员工入职时欺骗公司已育是否会被辞退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上述条款包括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负有的如实告知义务。本案争议的焦点为生育状况是否属于告知义务,未如实告知将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指与劳动合同履行存在有实质性意义事项,通常包括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资料、能一定程度反映劳动者工作能力、技术熟练程度的工作履历、原单位推荐函、特殊岗位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或健康资料等。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设定劳动者如实告知义务及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规制,目的亦是为了确保劳动合同目的的实现。劳动合同签订中的虚假陈述构成欺诈是用人单位行使解雇权的依据。所谓欺诈,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诉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二、实际情况
?但如果是否生育与竞聘的岗位无关,实际也未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婚姻、生育状况通常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必然的关系,属于个人隐私。这种情况下,员工入职时欺骗公司已育,公司以不诚信为理由进行解雇也是不合理的。总体而言,谎称已婚已育,或者隐瞒相应的情况不涉及法律问题,但是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肯定是讨厌这种行为的,甚至也有公司会以此为理由辞退,因此,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需要根据所在企业的情况来解决此问题。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私人欠工钱不给怎么办?
      私人欠工钱不给怎么办?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3、有欠...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工作岗位肯定会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
      我们您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工作岗位肯定会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帮我们缴纳社保,这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的。不给签订劳动合同还有不给买社保的情况我们是可以去当地部门进行举报,用人单位可以给我们补偿。那么工作几年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该怎么办 《...


·未成年劳动保护有哪些规定
      现在有很多未成年劳动者去找工作,则年龄在几岁被称为未成年工呢?它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而我们国家也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有特殊的规定。下文我们将详细介绍有哪些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


·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控制要点是怎样的
      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控制要点是怎样的?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土建工程是先与其他工程的第一道工序,也是所有工程施工的基础,只有土建工程的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才能有稳固的根基,防止在后期其他工程出现被动影响型质量问题,在土建工程中,每个分部、分项的施工质量都十分重要,那么,土...


·对于在杭州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想要工作和学习方便都会去选择租房的
      对于在杭州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想要工作和学习方便都会去选择租房的,但是租房享受的权利肯定没有买房落户享受的权利多,而租售同权出台后,很多的朋友都想知道租售同权杭州可以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租售同权杭州可以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租房者...


·没有提前通知就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怎么赔偿?
      没有提前通知就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


·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一、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


·工伤时期工资怎么给的
      具体工资支付的方法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


·签订劳动合同到底有什么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签订劳动合同到底有什么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二、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一、试用期间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一、试用期间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试用期间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试用期单位可以辞退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