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可以申请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可以申请么
虽然制度在逐渐的完善,但是民工讨薪依然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遇到老懒之后就很难讨回欠薪。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处理问题,但是由于民工的法律知识较少,就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那么民工讨薪法律援助都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呢。

一、农民工可采取三种正常维权渠道。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2、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3、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就《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刑事诉讼情形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二、农民工讨薪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法律援助是国家对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免收法律服务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院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授权在上述六项规定范围之外补充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

由上述可知,农民工讨薪的行为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受理范围内。农民工在讨薪的过程中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农民工可以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所以遇到欠薪问题的时候最好按照上面的规定,申请法律援助。毕竟律师处理这样的案件更为专业,也可以减少因为对法律知识的缺失而导致案件没有打赢的情况发生,加大胜诉及获得赔偿的可能性。




·一、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吗?
      一、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吗?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内容规定的必备条款包括: (1)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 (2)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 ...


·女职工合同到期怀孕能不能辞退,被辞退应该获得怎样的赔偿
      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特殊明文规定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尤其是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三期”期间给予其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女职工合同到期怀孕能不能辞退呢?我们来为您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


·一、因为起诉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一、因为起诉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据材料?民事诉讼纠纷,原告需要就其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予以证明,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交以下的证据:1、原告身份证明信息,证实原告的身份信息情况;2、索赔误工费的事实证据,为何索赔;3、误工损失的具体证据,包括工资表,公司营业执照,工资停发证明,如果个人收入高于...


·刑事赔偿案件误工费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案件误工费是怎样的 一、刑事赔偿案件误工费是怎样的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


·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


·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
      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各种类型的工程正在筹备或施工中,但是遇到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这一问题,很多人由于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又缺乏经验而显得措手无错。那么对于债务纠纷的工程,该如何规避潜在的风险?今天,的我们就问您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债务纠纷的...


·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是什么?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是应当是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来进行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


·签完合同如何辞退员工?
      签完合同如何辞退员工?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来完成辞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2.违反操作...


·辞退员工如何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
      辞退员工如何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


·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由于很多劳动者缺乏法律知识,认为在试用期内是不能辞职的,只有过了试用期之后才能向单位此罪。那究竟在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呢?而要是允许辞职的话,那么职工试用期辞职支付违约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