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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触犯强奸罪该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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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触犯强奸罪该怎么判刑

基于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只要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行为,就可能构成强奸罪。《刑法》中对强奸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3)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4)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5)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二、触犯强奸罪该怎么判刑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2)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3)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轮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

(2)强奸妇女三人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

(3)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4)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5)强奸妇女,致被害人死亡或自杀的,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6)强奸妇女,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7)既有强奸、又有轮奸行为的,先计算轮奸的刑期,每增加强奸妇女1人,刑期增加1年,对同一妇女强奸增加一次,刑期增加6个月。

3、重处规定:

(1)奸淫13至14周岁幼女的,重处20%;被害人年龄每减少两岁,对被告人再重处5%。

(2)强奸怀孕妇女、强奸70岁以上老年妇女、强奸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少女的,从重10%。

(3)强奸妇女致被害人轻微伤的,从重5%;致人轻伤的,从重10%;致人重伤的,从重15%。

4、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合议庭(独任庭)按上述规定对个案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1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2条量刑时,可行使二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上文中,我们已经对强奸罪量刑标准做出了详细的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强奸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由于我国对强奸罪的处罚比较重,因此要是涉嫌构成此罪的话,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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