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内辞职有工资吗,试用期辞职是否有工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律对试用期内的要求并不是太严格,在此阶段,劳动者要是想要辞职的话也是可以的,但为了不损害单位的利益,要求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那么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是否有工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内辞职有工资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二、劳动者试用期辞职要赔偿吗按规定:在试用之前就要签订好正式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意解除。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5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一旦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都不能找借口随意解除。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以本单位的内部规定为依据,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辞职的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可在试用期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这是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的行为,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3、《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的条件被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损坏了企业的设备、工具或其他物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予以赔偿。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虽然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应该放下工作就走,应当配合用人单位搞好工作交接,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由此带来经济损失的赔偿争议。根据上文的介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单位也是要按照其实际的上班天数支付其工资,换言之试用期内辞职的也是有工资的。而要是因为劳动者违法规定条件被单位辞退,同时造成了经济损失的话,则还要对单位的损失做出赔偿。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拘役退休视为缴费能算工龄吗
      拘役退休视为缴费能算工龄吗?判处拘役服刑期间是不能计算工龄的,而且未达到退休年龄被判处拘役的,在服刑期间没有办法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


·工伤纠纷律师费是怎么收的?
      工伤纠纷律师费是怎么收的? 在一些高危行业,职工发生工伤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发生工伤后,双方关注的焦点就在赔偿费用方面,因为赔偿问题而引发的民事诉讼也不少。职工就工伤纠纷打官司的,需要聘请律师,并支付一笔律师费。那么工伤纠纷律师费是怎么收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


·员工被迫辞职有没有补偿
      员工被迫辞职有没有补偿 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


·法律规定上下班工伤什么待遇?
      法律规定上下班工伤什么待遇? 一、法律规定上下班工伤什么待遇? 工伤治疗及休养期,合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标准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工程质量问题,历来是为您所重视的,毕竟工程问题无小事,一旦质量不过关,重则出事故,轻则给整个工程项目造成困扰和损失。所以,相关部门针对工程质量问题也制定了一定的标准,那么,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标准等级是怎么划分的?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


·辞职后档案要怎样处理
      离职后,新入职单位可以直接将所有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转移到新入职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将文件存放在人才市场和其他可以存放文件的部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的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辞退等,由职工所在单位转移到新工...


·一、上班3年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上班3年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没买保险,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通过劳动仲裁委争取自己的权益,要求双倍工资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对于国家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尽管防空工程在平时生活当中用不到,但是一旦发生了重大事故的话,防空工程就显得尤为重要。现如今基本上各省市修建的都有防空工程,所以防空工程在竣工以后也是需要经过验收的。那么,人民防空工...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各地政府机构里面管劳动和就业的机构,即国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各地的局等等。 二、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 第一条为妥善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现今社会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通过工作来谋生,
      现今社会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通过工作来谋生,因此找到一个好的工作尤其重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极易发生矛盾冲突,而近些日子以来关于单位未交五险一金而引起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怎样进行劳动仲裁也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下面随我们了解下单位没交五险一金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些什么材...


·公司下发给员工的辞退函怎么写?
      公司下发给员工的辞退函怎么写? 一、公司下发给员工的辞退函怎么写? 辞退函范文 辞退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第____条第____款的规定,决定终止合同,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您的一切待遇按照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