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他人隐私罪怎么判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民的隐私权属于人身权利当中的一种,同时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不允许任何人侵犯。然而现实中,却经常出现一些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甚至还有构成犯罪的情况。那根据规定,一般侵犯他人隐私罪怎么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1、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2、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慈善组织泄露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个人隐私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4、发布泄露个人隐私的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5、律师泄露个人隐私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6、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7、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个人隐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实中,表现出来的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可以说是多种多样,但也不是所有的都会被认定为犯罪,这还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才行。因此说到侵犯他人隐私罪怎么判的问题上面,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了。毕竟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能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竞合关系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竞合关系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竞合关系是什么? 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3000元以上,其行为已成立诈骗罪,因该行为又满足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一个行为同时满足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两罪的构成要件,故成立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想象竞合,当择一重...


·犯罪中止有效性是什么意思?
      犯罪中止有效性是什么意思?有效性指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即使行为人自动放弃或积极努力防止,但结果仍发生了, 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我国现行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这是一条精练概括性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


·非法经营16万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看具体情况。《刑法》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刑事案件批捕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案件批捕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


·构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一、构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刑诉法的近亲属指什么人?
      一、刑诉法的近亲属指什么人? 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刑事案件庭审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的审判程序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 (一)开庭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


·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网络诈骗案件也呈现了多发的趋势。从公安机关查获的网络诈骗案件看,很多案件都是团伙作案,其中会有主谋。法院接到检察院提交的公诉申请后,会按照诈骗罪的审理程序开庭审理,并做出判决。那么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简单了解下吧。 一、...


·开设赌场罪逮捕自首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一、开设赌场罪逮捕自首是否可以从轻处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拒执罪自诉单位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我们国家形式案件通常情况下都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公诉程序第二种是自诉程序。通常情况下,自诉程序都是法律所规定的特殊的案件,当然也包括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的一些案件,很多人想知道。拒执罪自诉单位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拒执罪自诉单位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矿山是否应该公告?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矿山是否应该公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矿山是不需要公告的,诉讼和民事方面的赔偿诉讼的话都是不一样的,而刑事方面的诉讼它是不需要进行一个公告的,两者在法律地位当中是相互独立的一个环节,并不能够混淆在一起,这样的话会扰乱审判秩序。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检察民事公...


·犯罪未遂的类型有几种?
      犯罪未遂的类型有几种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所谓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要件的行为,并且自认为已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