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十分重要,在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质量验收,只有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工程才能被投入使用。随着人工智能化的发展,现在众多产业都与人工智能结合起来,建筑上也有了智能建筑工程。只能建筑系统同普通的建筑系统一样也有质量验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一、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

2、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应包括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和住宅(小区)智能化等子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又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子系统)。

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的顺序进行。

4、智能建筑工程的现场质量管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1的要求。

5、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的检测验收应按相关国家现行标准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其他系统的检测应由省市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组织实施。

二、智能建筑工程

智能建筑工程是指以建筑为平台,兼备建筑设备及通信与信息网络系统,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其相互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的工程。

现在国家规定智能建筑工程分为10个子分部,分别为:

1、通信网络系统。

2、办公自动化系统。

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4、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5、安全防范系统。

6、综合布线系统。

7、智能化集成系统。

8、电源与接地。

9、环境。

10、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

具有智能化建筑特点的工程,在近年许多的建筑建设项目中的投资幅度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但在这些建设项目中,有的并不能称之为智能建筑工程、充其量也仅仅是具有BA性能的简单的系统集成工程,与智能建筑还相差甚远。还有的建设项目一提出做弱电系统工程,就要和系统集成、智能建筑联系起来。可怎么联系?建设方又拿不出切实可行的技术规划方案,由集成商在那里做主导意见。有的建筑物面积大并形成了相关的建筑群,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功能,本应该具有智能建筑特点的工程,但又往往舍不得投资,只是做几个相对独立的弱电工程来应付。缺少了构成完整的一体化网络管理系统,给今后的楼宇物业的科学管理以及资源的浪费带来很大的遗憾。有的建设方在考察了相关的工程和听了集成商的一番炒作后,觉得智能建筑很不错,不惜这方面的投资。但在经过使用一段时间后,觉得工程并没有发挥多么好的效益,相反,有时却成了管理者的负担。诸如此类问题。不禁令投资者和使用者困惑。究竟弱电工程是什么?系统集成是什么?智能建筑是什么?系统集成是否就是智能化建筑?如何对上述工程定义。如何把握好建设投资的适度,并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切实保证弱电各子系统以及建筑物的智能化管理的功能达到当初所预计的目的,无论对投资方还是使用方都是很重要的。

在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也要符合智能化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规定。智能化建筑工程在施工时要先分模块施工,然后将其组合成为系统,因此在质量检测时也要按照这样的步骤进行,先模块,后系统。


·其实我国还是有一部分的劳动者本人都并不在意公司是
      其实我国还是有一部分的劳动者本人都并不在意公司是否给自己出具的有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固然公司是违法的,但是员工本人也是默认的,这也是导致劳动合同法难以落实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到最后发现老板拖欠工资的这种事情以后才开始担心,没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签订劳动合同老板...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与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的工伤鉴定程序一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


·工伤认定后单位不赔偿标准怎么办?
      员工在工地上工作,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一些黑心的老板,觉得员工文化水平不高,对于法律的认识不多,对于员工工伤的情况,不赔偿。对于这样的想象,员工总是手足无措,因为是老板,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工伤认定后单位不赔偿标准怎么办? 一、职工发生工伤单位怎么办 1、...


·克扣工资去哪举报
      克扣工资去哪举报 一、克扣工资去哪举报?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也可以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进行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投诉时需要实名投诉,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你可以多打几次进行投诉;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


·一、深圳施工误工费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一、深圳施工误工费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


·2023公路工程质量检评标准发布的内容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检评标准发布的内容是什么? 公路是包含我们平常所使用的非常普遍的国道、高速公路,还有是铁路,水路等各种不同的道路的。并且在道路修建的过程当中也要考虑到经济跟地理环境等各种原因,整体来说,公路当初在设计的时候的工作就是比较繁重复杂的。国家有关部门公路工程质量检评标准发...


·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可以约定吗
      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未到期之前因为某种原因中断了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虽然劳动合同中会对双方之间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进行约定,但是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可以约定吗?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和认识吧。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


·公司可以在什么情况下扣员工工资
      公司可以在什么情况下扣员工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一、辞职之后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辞职之后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之后,马上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


·暑假工工作待遇最低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每当放暑假的时候都能够看到许多发传单或者在网吧中当网管的学生,这类人我们称之为暑假工。打暑假工在我们社会中也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但是暑假工工作待遇有最低标准吗?这个恐怕许多人都不知道,我们通过收集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各位打暑假工的同学有所帮助。 一、暑假工: 1、“暑假...


·最新解聘合同书样本
      对于单位返聘回来的人员,在入职的时候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聘用合同。日后要是解聘的话,签订的也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而是解聘合同。那么您知道这个解聘合同该如何写吗?我们带来最新解聘合同书样本一份,供你参考。 解聘是指聘任双方解除聘约的行为。具体就是解除聘任的职务,不再聘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