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究竟告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那就需要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不然的话很难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而在告重婚罪的时候,就需要自诉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不然最终的判决肯定就是无法定罪处罚。那究竟告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告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如果向法院起诉重婚罪的话,需要提供相关证据:1、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并且这种同居关系是长期的和持续的;2、配偶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外宣称是夫妻,并且得到周围人的承认,为众人所知晓。
二、重婚而提起的离婚如何处理
重婚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违法行为,对因重婚引起的离婚纠纷的处理,首先要维护一夫一妻制原则,然后根据重婚的不同原因区别对待。(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首先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对前婚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依法追究重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2)因反抗包办、买卖婚姻外逃与人重婚,重婚一方提出离婚的,对重婚一方可以不按重婚罪论处,但必须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重婚一方坚决要求与原配偶离婚的,应先解除其重婚关系,再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各方面工作,调解或判决离婚。(3)因自然灾害或被人拐卖而重婚的妇女,一般不按重婚罪论处,女方要求离婚的,原则上应维护原婚姻关系,如果原来夫妻感情不好,女方坚持离婚,或重婚多年与后夫感情较好又生育子女的,可以说服原夫,调解或判决离婚。(4)重婚一方起诉要求与原配偶离婚,对方控告原告一方犯有重婚罪的,首先处理重婚问题。经过刑事审判,给予重婚者以刑事制裁并解除非法重婚关系后。重婚一方仍然坚持与原配偶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配偶坚持不离的,可着重调解和好或者不准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应当在做好原配偶的思想工作的基础上,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因重婚而引起的离婚,如果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应当在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对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实践中,即使有重婚行为,其实也不一定就会被认定为重婚罪,如果是受生活所迫,逃往外地之后与他人结婚的,这样的情况虽然属于重婚,但却不能认定为重婚罪。至于告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另外重婚行为,还是《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法定的离婚情形之一,所以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做出赔偿。



·上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破裂难以修复的,准予其办理离婚手续终结婚姻关系。而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协议与诉讼两种,协议离婚虽然便捷但难保日后会有纠纷发生,故而多数因纠纷而离婚或者离婚时就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等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夫妻会选择诉讼离婚。那么上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的断案标准是什么
      夫妻就离婚问题起诉到法院的,那么法官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那么此时,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断案标准是什么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


·在我国的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当中
      在我国的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当中,对于彩礼返还的条件主要有以下这三个方面。(1)在把彩礼支付给对方之后,两个人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结婚登记,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之下给彩礼的那一方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对方是要进行彩礼退还的。在中国大多数男女结婚的时候都是要提前给付彩礼的,而所给付的彩...


·随着离婚率的普遍增高
      随着离婚率的普遍增高,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已经是离婚双方一个严重的分歧点。所以法律规定了有关于抚养费标准的条例。郑州市作为代表城市,郑州抚养费标准跟其他地区有什么不一样,让我们来看看郑州抚养费标准都有些什么? 郑州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


·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
      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一、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 对于诉讼程序以外的调解离婚纠纷的部门,我国婚姻法未作具体规定。从社会看,主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 二、离婚经法院调解后有几种结果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


·一、离婚财产法律生效书司法机关会保存吗?
      一、离婚财产法律生效书司法机关会保存吗?离婚财产法律生效书司法机关不一定会保存,若是协议离婚的情形一定不会保存。夫妻离婚协议书,其实也是一种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要订立离婚协议书的话,是需要满足订立的主体资格的,并且协议的内容是需要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离婚协议,是指双方...


·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思想的开放,现在未婚生育的情况越来越多,许多未婚妈妈相信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很好的照顾孩子,在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给孩子两个人的爱,而不需要为了孩子将就自己的婚姻。但是孩子的抚养权却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一、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


·离婚协议关于孩子抚养权需要写在上面吗?
      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


·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不公证也可以,只要双方签字并且协议在民政部门备案就生效。 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发生效力,当事人可选择是否公证,公证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除非双方明确约定公证生效。 公证的作用有二,一是公证协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二...


·一、结婚后创业财产分配可以各自一半吗?
      一、结婚后创业财产分配可以各自一半吗? 只要是共同的财产那么就需要各自一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能判离婚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能判离婚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