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10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者在外出办公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10级伤残,这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虽然10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最轻的,但是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即使是10级伤残,用人单位也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很多人就想要知道交通事故工伤认定10级赔偿项目有哪些呢?下面就来告诉您。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10级赔偿项目非常的多,主要就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医疗费,我们还要注意,如果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如何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没有交房的话,则对购房者就构成了违约,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支付违约金。那么这个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交通保险索赔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保险索赔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保险索赔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我国对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着明确的要求,不能说员工在上班过程当中遇到的任何的人身伤害都应该视为工伤。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之内的话,那么员工也是可以进行工伤索赔的,有的时候工伤并不一定发生在上班过程当中。下文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


·在我国交完税房子是我的么 房产税是我国公民在购房的时候必须
      在我国交完税房子是我的么 房产税是我国公民在购房的时候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购房居民需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在没有交税之前,肯定是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的。因此很多人在向有关部门全部都交完税款以后,肯定也十分关心,在我国交完税房子是我的么?因为买完房以后房子的产权问题,对所有人来说肯定...


·校车超员20%怎么处理入刑?
      校车超员20%怎么处理入刑? 我国现在是法治化社会,人们的在生活中都能使用到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纠纷,超载现象人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要及时的去举报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超载在我国属于一种交通违章行为,是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校车超员20%怎么处理入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超载怎么...


·在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税
      在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税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当中,也是需要向当地的税务局交税的。虽然说到时候就会有相关的人员向您进行征税,但是对于您来说,如果能够提前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当中需要交纳的税费的话,这也是生活当中的一些法律常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保险的作用是越来越明显了,特别是交强险,可以为很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提供巨大帮助。当然,国家也制定了交强险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交强险的顺利执行。所以,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


·车子按揭离婚后怎么过户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3、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


·交通事故验损的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交通事故验损的,主要是为了确定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多少,之后好根据事故责任按照对应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那具体来说这个交通事故验损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交通事故验损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将车熄火 如果有...


·小区车位租赁协议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小区车位租赁协议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所居住的小区里面是有停车位的,这个停车位通常情况下都是提供给户主的,也就是说只有在这个小区里居住的人才能够拥有停车位,当然这个停车位也可以租赁给其他人处理的话涉及到一个租赁协议的问题,很多人想知道。小区车位租赁协议内容是怎...


·一、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可以做吗?
      一、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可以做吗? 是可以做的; 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遗有外伤性精神障碍的,至少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但是这个精神障碍必须是由具有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单靠医院的诊断不可以作为鉴定的依据。 二、司法鉴定法律能力评定的分类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