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果只是夫妻中的一方愿意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此时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通常会怎么来判决呢?其实,对于起离婚的案件,你要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了,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丶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不必然会判决夫妻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的。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起诉离婚所需要的相关类容,上面已经介绍的相当的详细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关键就是看当事人手中所掌握的证据类容来定的,当然了也要看对方的意见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只能等第二次了,如果您还是坚持想一次离婚的话就要多多的搜集证据了,最好咨询或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帮助您了。


·小孩岁能得离婚财产吗?
      小孩岁能得离婚财产吗 不可以。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


·一、 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会怎样?
      一、 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会怎样?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


·一、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权吗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李×由原告抚养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李×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每月3000元。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事实和理由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


·一、未婚生子孩子女方放弃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未婚生子孩子女方放弃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未婚生子孩子女方放弃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


·夫妻间额外财产应该如何判定
      夫妻间额外财产应该如何判定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


·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哪些?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


·女方要求离婚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法律会根据孩子的成长、夫妻双方的经济情况等确定由夫妻双方中的哪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此时,另一方则需要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然而生活中常常发生诸如女方要求离婚不给小孩抚养费的情况,那么此时另一方该怎么办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不...


·在我们周边未婚同居的现象比较普遍
      在我们周边未婚同居的现象比较普遍,那么如果因为未婚同居,并没有领结婚证而生育的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那么我们今天给您一起来讨论一下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是否合法?根据国家婚姻法规定,没有领结婚证,生孩子是违法的,具体看下文。没领结婚证生孩子是违法行为,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缴交标准按...


·婚外同居怎么界定,如何界定同居关系
      一、婚外同居怎么界定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们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婚外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外同居的情况。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民法上,2001年之...


·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律师费怎么收?
      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婚内的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权,有的时候只能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这个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委托律师代为处理更好一些。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怎么收费的,是否会根据案件的不同有一定的差异与不同呢。 一、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是多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