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随着道路上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增多,仅仅对肇事者进行行政处罚,已经不能平息民愤,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我国《刑法》中增加了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江苏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7年8月7日)中,可以知道,江苏省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情节规定如下: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主要责任的,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二年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主要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确定量刑起点。

(3)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主要责任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6)具有上述第(1)至(5)种情形之一,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具有《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交通运输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又逃逸的;或者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又逃逸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又逃逸的;或者造成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又逃逸的,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主要责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主要责任的,在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具有上述第(1)至(5)种情形之一,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具有上述第(2)至(5)种情形之一,又具有逃逸情节的,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犯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在八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人死亡,增加二年至四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50%: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交通肇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构成自首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6.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定为自首的,视情况决定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7.对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交通肇事犯罪情节、伤亡人数、违章的原因及严重程度、赔偿数额以及被害人谅解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幅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交通肇事后逃逸,未主动投案的;

(2)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

(3)醉酒驾车(即行为人血液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致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4)多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被行政拘留的;

(5)曾因交通肇事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6)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需要注意,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可能交通肇事罪发生的频率比较高,而在偏远的山区,交通肇事罪发生的频率就相对较低了,因此针对不同的地区,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就不同。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后先干什么后干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先干什么后干什么?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首先报警并认定责任,后期依据法律规定来赔偿处理或者起诉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


·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划分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划分标准。 A1 Ⅰ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A2 Ⅱ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


·摩托车相撞责任区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摩托车相撞责任区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的,您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有的时候会发生摩托车相撞的时候,导致驾驶人伤亡,事故发生以后需要按照交通事故的处理要求和法律规定进行摩托车相撞责任区分,确保责任明确,为了也是让责任双方更明确的承担各自的责任,但是具体的该怎么区分,可以...


·2023年北京市交通违章怎么处理?
      2023年北京市交通违章怎么处理? 一、北京市交通违章怎么处理? 办理流程: 第一步:违章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一、醉驾交通事故后交强险怎么赔偿?
      一、醉驾交通事故后交强险怎么赔偿? 根据司法解释的第18条,醉酒驾驶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但保险公司在理赔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应该说司法解释采取了一种比较合理的折衷做法,首先明确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体现了交强险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时...


·处理交通事故的技巧都有哪些
      现如今对很多事故的处理其实都讲究一定的方式方法的,这样不经能够比较顺利的处理事故,同时还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那对于交通事故而言,您知道处理交通事故的技巧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处理交通事故的技巧都有哪些 随着交通运输的不断发达,车辆的日...


·车祸出院了后期复查保险公司承担么
      不报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


·一、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一、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 1、现场处理,发生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 2、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3、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


·80岁交通事故误工费有没有?
      80岁交通事故误工费有没有?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的。但是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有劳动收入的也可以要求误工费。 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


·开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


·怎样争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
      ,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而每年因交通事故发生的死亡也随之增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对于您也逐渐从陌生到熟悉了,那么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怎样争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 一、 什么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赔偿 二、 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