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条件可以起诉离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及相关事情协商达成一致,不然到民政局申请离婚,最终也是无法办理离婚证的。而在诉讼离婚中,其实也是有一定的条件要求的。那究竟什么条件可以起诉离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条件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由法官做出离婚判决,此时必须要有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起诉离婚的判离条件都有哪些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对方犯罪能否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因犯罪行为被监禁的,另一方若想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先向对方提出,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通过以上的论述可知,一方因犯罪行为被监禁的,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请求的,其既可以通过协商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在阅读了上述内容之后,您应该知道什么条件可以起诉离婚了吧。而起诉离婚,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也不代表最终一定会准许夫妻离婚,这还要看是否达到了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也就是要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实已经破了了才行。更多诉讼离婚方面的内容,请上网站进行了解。


·与老婆分居快两年若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虽然离婚现象在我们现阶段的社会中比较常见,但是如果对于当事人来讲,可能会由于某些原因就要起诉离婚,所以今天我们来共同讲一下,如果因为分居而导致离婚了,要怎么办呢?根据新的说法,应该到有关部门进行起诉,具体来看下文。 一、与老婆分居快两年若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步骤:...


·大家都知道对于未成年的孩子肯定都会有监护人的
      您都知道对于未成年的孩子肯定都会有监护人的,因为未成年的身心没有成长健全,做错了事情肯定是需要有人进行承担进行解决的。这就是牵扯到了监护人的问题。对于监护人一般都是指可以对孩子的行为负责的人。那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


·一、离婚诉前财产保全数额该如何定?
      一、离婚诉前财产保全数额该如何定? 这需要原告自己确定了对方的财产数额,然后直接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即可。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


·怎么样才能自动判离婚?
      怎么样才能自动判离婚?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二、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


·离婚调解书是否等于离婚证
      诉讼离婚中,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而一旦调解离婚那么就需要作出离婚调解书。离婚调解书是由法院和夫妻共同签署的文件。很多人认为,离婚调解书不是离婚判决书,因此不能当作离婚证使用。那么离婚调解书是否等于离婚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离婚调解书?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保全?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保全? 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所示: 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


·一、离婚五年后起诉要财产法院是否会支持?
      一、离婚五年后起诉要财产法院是否会支持? 离婚五年后起诉要财产法院有可能不会支持,因为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


·?自己拟定离婚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自己拟定离婚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起诉书的内容要精干。 2、被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需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时就可以了 3、在写明被告和被告人的相关信息时,特别要写明被告的联络方式,使法院可以根据此地址把相关法律文书送抵达被告手中。...


·无效婚姻可以协议离婚吗?
      无效婚姻可以协议离婚吗?无效婚姻是不可以协议离婚的,解除无效婚姻的途径有:1、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2、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结婚证,宣告该婚...


·女人独立抚养大孩子是否可以追加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女人独立抚养大孩子是否可以追加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只要孩子已经成年,就不得追加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二、抚养费按什么标准支付? 1、离婚时,一方支付抚养费是不是按照工资的20%比例支付? 错。关于抚养费的标准,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一方支付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的多少...


·离婚子女孩子抚养费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婚姻法
      离婚子女孩子抚养费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