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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强奸罪构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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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强奸罪构成吗我们知道现如今要是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即使经过未成年人的同意,那此时也是会被认定为强奸罪,然后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要是对于那种已经成年的精神病人,此时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强奸罪构成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强奸罪构成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中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二、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通过上文的分析之后,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果,要是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的话,此时要看精神病人的状态,如果是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此时经过其同意而发生性关系,自然不认定构成犯罪。否则的话。



·强奸罪中止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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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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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后能判缓刑吗?
      一、监视居住后能判缓刑吗 要看具体罪名、情节,缓刑的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


·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随着人们对于健康的关注越来越大,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一个千千万万的人们关注的问题和热点。现在的人越来越注重食品的质量而不再仅仅是看重食品的数量。那么一旦食品涉及到安全问题就会成为众矢之的,那么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呢,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


·缓刑人员可申请扩大范围区域吗?
      缓刑人员可申请扩大范围区域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员要离开所居住的县时,需要向考察机关提出申请,考察机关批准后,才能离开居住的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


·非法搜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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