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屋公证协议书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房屋公证协议书怎么写?夫妻之间如果感情破裂可以选择离婚,而对于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房屋如何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在离婚协议书签订完成之后,为了保障该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双方可以对房屋分割有关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那离婚房屋公证协议书怎么写?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屋公证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房产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协商并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离婚房产协议书是夫妻对房产分割所达成的协议,因此,在格式上与一般的协议没有任何区别,都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以离婚为目的签订的协议书,不叫离婚房产协议书。因此,如果双方未能离婚,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所需分割的房产的具体情况,面积、地址、门牌号、产权证书等等情况。
4、对夫妻房产如何分割的具体描述,如,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并对另一方有何种补偿。如果不是一处房产的,则需要对每一处房产都要进行详细分割。
5、房产何时分割,交付方式。未取得房产的一方何时搬出该房屋。
6、违反协议的责任,违约金的数额及时间要求,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以上是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一般内容,涉及到特殊情况的,还需要将此情况详细写进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将房产的分割方式、分割时间、违约责任约定清楚,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二、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如何公证?
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该协议并不生效。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应详细说明房屋的分配方式,如房权归属以及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需要给予对方的补偿等等,协议书经公证之后,法律效力会更有保障,可以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东不退押金找谁投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东不退押金找谁投诉? 可能对于刚刚从高校走出来的毕业生来说,租房的经历是您都所有的。但是,在租房子的时候也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说最常见的就是签定合同。还有就是押金的问题,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东不退押金找谁投诉?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


·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执行抵债?
      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执行抵债? 一、一方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执行? 一方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


·在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当事人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转租合同的,而
      在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当事人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转租合同的,而对于这个转租合同,不管是在合法转租的情况下作出的,还是在非法转租的情况下作出的,都是有可能出现转租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无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房屋转租...


·住宅当作商用房出租是否违法?
      住宅当作商用房出租是否违法?住宅当作商用房出租不一定是违法的。如果住宅商用的,经过法定程序的,是不违法的。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住宅商用最起码应当符...


·面对房价现在高居不下,尤其是一线二线城市房价甚至已成为一个天
      面对房价现在高居不下,尤其是一线二线城市房价甚至已成为一个天文数字的情况下,国家也拟定或出台一系列政策来保证市民群众有房可住,缓解您的压力。前段时间,国家率先在广州试点,推出租售同权新政,一时间引起各界广泛议论。下面我们就给您整理了租售同权的解释的内容,一起了解一下吧。简单的说,...


·滁州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法律...


·财产保全的房子能卖吗?
      财产保全的房子能卖吗?房子被保全的,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必须解除保全,才能买卖。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实践中,不管你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作为购房者都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那到底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对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吧。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


·一、房屋遗嘱继承费用包括哪些?
      一、房屋遗嘱继承费用包括哪些? 房屋遗嘱继承费用包遗产税、房屋过户等需要的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 累进计费率是5‰,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


·一、房东如何应对买卖不破租赁?
      一、房东如何应对买卖不破租赁?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某租客已经租下了一套房屋,在承租期内即使房东将房子卖掉,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租客有权继续居住使用房屋至合同期限届满。作为房东,应对买卖不破租赁这个规则,可以与租客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内房屋的产权发生变动,租赁合同将于产权变...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出租的是住宅用房,而有些时候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出租的是住宅用房,而有些时候也会出租办公用房。虽然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进行房屋租赁需要办理登记备案,但这并不是针对所有的房屋租赁情况。那实践中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 (1)个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