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婚生育男方需支付多少抚养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众所周知,抚养权是父母对于子女的权利,也代表着父母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当父母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是,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父母离婚,抚养权归属也要依照法律分配,夫妻双方也要按法律履行义务。那么对于未婚生育的情况,未婚生育男方需支付多少抚养费?
一、抚养费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养费的范畴。
二、“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如果离婚夫妻的某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数额给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上可知,未婚生育和已婚生育的子女抚养权问题同属于抚养权法律范畴,不存在特殊性。对于未婚生育男方需支付多少抚养费的问题,要根据男方的经济收入和支出、家庭情况等综合实力来判定。对于男方不履行义务的情况,女方或子女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的离婚后要不要争孩子抚养权
      女的离婚后要不要争孩子抚养权?女的离婚后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的,并不一定就会构成法定的过错行为,除非是属于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情况。那么夫妻一方出轨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呢?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一方出轨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与其他原因导致的离婚一样,有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获得补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获得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


·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流程
      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流程 (一)、申请登记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


·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
       对于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来讲,此时除了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外,同时还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就离婚的相关事项做出明确的处理,那到底这个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呢?若你对此不是很了解,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 一、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包含...


·新婚姻法 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往往在财产分割上面,对于共同财产部分,自然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执行。而一个家庭中,会有一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对婚前财产做出正确的认定非常关键。那么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我们一起跟...


·离婚财产分割司法解释的内容
      的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出轨、家暴等问题而选择了离婚,在我国,出台有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来调整婚姻关系,但是,因为新的婚姻问题层出不穷,有关婚姻的司法解释也在不断出台。下面,就由的我们为你介绍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司法解释的内容。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会吃亏吗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会吃亏吗任何方提出离婚都谈不上吃亏的问题。只是女方在提出离婚时,另一方可能就会抓住女方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女方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让步。为了早日解除婚姻关系,早些摆脱,可能就不得不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考虑让步,以达到“拿钱买时间”的目的,从而早...


·办假离婚净身出户的风险
      我国大部分城市对二套房都有限购的政策,购买第二套房产贷款利率也会比首套房高,为了在购买二套房时可以以更低的利率贷款买房,有的夫妻不惜以办假离婚净身出户的方式来购买第二套房屋。但这种做法其实是存在很大的风险的,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办假离婚净身出户后能否再要求分房产? 当事人私下的...


·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由我国境内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知,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我国法院就具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


·起诉离婚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以后从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申请材料开始,到案件结案审判,都有着相应的流程。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适用于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流程,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开庭审理以后也是有着相关审判流程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起诉离婚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开庭流程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