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在杭州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想要工作和学习方便都会去选择租房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于在杭州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想要工作和学习方便都会去选择租房的,但是租房享受的权利肯定没有买房落户享受的权利多,而租售同权出台后,很多的朋友都想知道租售同权杭州可以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租售同权杭州可以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租房者与购房者,享有同等的入学权利。2、租售同权的本质是租房和买房,同属于平等的权利享受范围。租房以前本身也是可以就近上学的,只不过是排位要在户主之后,同时还要附带诸多的条件,包括租房合同、社保等一系列的条件。3、租售同权的本质就是要打破这种权利的不平等,取消不必要的条件限制,取消所谓的排位置度,要给与租房客同等的就近上学权利。
二、租售同权有哪些影响?
(一)缓解了人们的买房热情曾经何时,多少父母,就是为了一套学区房,唏嘘不已。不少人买房和换房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教育,(二)进一步确立租房体系的地位租房的价值不差于买房,那么在存量房为主体的一线城市,这些存量资源就可以发挥其作为租赁房资源的重要性。(三)对于人才来说可能格外重要在北京、上海、深圳,有多少怀揣梦想的南漂、北漂因为无法给孩子一个好的教育资源而出走呢?一旦,租房确权,那么对于人才的吸纳将是颠覆性的影响。
三、租售同权是国家政策吗?
租售同权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地方性政策,而是全国范围内国家整体政策的转变。上海市也出台了“十三五”的住房规划,其中提到“商品住房用地稳中有升,租赁住房用地大幅增加”“新增各类住房约170万套,其中商品房45万套,租赁住房70万套,保障性住房55万套”再有就是前些日子,各大房企拿地,拿的都是70年只租不售的地。可以初步看出,国家的房地产政策学习对象,已经初步由香港转向了新加坡。至于租售同权,学区房价格必然上涨,中心城区房价也会上涨,近郊房价将下跌。从供给角度看,学区房无论属性还是数量都没有变化;从需求角度看,租购同权的政策下,大量买不起学区房的无效需求转化为租赁学区房的有效需求。学区房房租必然上涨,房租上涨必然带动房价上涨。学区房价格变动的关键从来都是政府是否重新规划学区。无效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同样会体现在中心城区的租金上。以前是不买房=无法享受公共服务,于是买不起大房的买小房,买不起中心的买近郊。租购同权铺开后,既然租房就能享受同等公共服务,那么就不必到大兴昌平松江嘉定买房了。对中心城区绝对是利好,近郊房价可能面临下跌。如果子女是在杭州生活,那么他们是享有同等的入学权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租售同权只是一项地方性的政策,还没有全国实行,所以想要子女能够更好的享受优良的教育条件,最好是要先了解一下租房地的政策。



·肇事者逃逸工伤未通过怎么办
      肇事者逃逸工伤未通过怎么办可以申请复议,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条款如下: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


·后脚跟脚筋断裂工伤鉴定为几级?
      只要是在工作中受伤了无论是个人原因还是工作上的原因都可以算为是工伤,出现这种情况,受伤者就可以去相关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的鉴定,然后去索要相应的工伤赔偿款。那么后脚跟脚筋断裂工伤鉴定为几级呢?下面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临时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临时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公司如何否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在日常工作中非常常见,您也是很熟悉劳动关系对自己的重要性,它是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合同约定,在福利薪酬相关问题上不再产生纠纷,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但是有时会遇到意外,那公司如何否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怎么办
      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十分重要,它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话怎么办呢?劳动者有怎样的权利,我们又该如何维护?我们会给您解答。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怎么办?...


·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规定的赔偿金是多少?
      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规定的赔偿金是多少? 一、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规定的赔偿金是多少?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


·股东可以作为劳动者吗?
      股东可以作为劳动者吗?股东可以作为劳动者,因为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也可以聘请董、监、高等人员对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股东是否在职,要看股东是否参与公司的经营,是否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随着经济发展程度的提高,很多投资人股东并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只是纯粹的投资人股东,...


·工作失误检讨书怎么写?
      工作失误检讨书怎么写?在工作中犯错,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情,而且有时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原因有很多,可能因为不小心、没注意,可能因为专业技能不够,可能因为知识储备欠缺,都有可能造成犯错。犯错不是一件罪无可赦的事情,但是要认识错误,知道改正。那么,工作失误检讨书怎么写?工作失误检讨书...


·一、分公司能签到劳动合同吗?
      一、分公司能签到劳动合同吗?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


·五级工伤退休待遇有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受伤之后评定的时候是会按照法定的标准等级进行的,这是为了能够让赔偿标准能够按照相应的等级合理地对受伤劳动者给予补偿,实际上很多的伤情都是伴随劳动者退休甚至是终身的。那么,五级工伤退休待遇有什么呢?一、五级工伤退休待遇有什么?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


·签劳动合同辞职不发工资怎么解决
      签劳动合同辞职不发工资怎么解决1、 协商解决。2、 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3、 直接申请仲裁。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