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赌资司法解释是否属于抢劫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从司法实践来看,许多犯罪行为的实施具有偶发性、并发性的特点,犯罪人在实施一项犯罪活动时,因为被他人发现或产生其他纠纷、争议等突发情况,再次实施另一项犯罪行为,比较常见的就是在组织参与聚众赌博活动时,犯罪人发生争执并实施抢劫行为,那么,抢劫罪赌资司法解释是否认定为抢劫罪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最高法这一解释的适用应当是有限制条件的,这些限制条件就是:一、抢劫赌资不构成犯罪在时间上的限制符合“抢劫赌资”而“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第一个限制条件就是时间上的限制。就是在时间上仅限于赌博的当时,只有在赌博的当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了他人赌资,才可能“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所谓赌博的“当时”,是指赌博一经开始至赌博结束赌徒离开赌博地点的时间。二、抢劫赌资不构成犯罪在地点上的限制就是抢劫赌资仅限于当时赌博的地点。只有在当时进行赌博的地点,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了他人赌资,才可能“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不是在当时赌博的地点,而是已经离开当时赌博的地点,在其他地方、地点,以所谓的抢赌资为借口进行抢劫,就应该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所谓赌博的当时的“地点”,是指赌博一经开始至赌博结束赌徒离开时的场所。三、抢劫赌资不构成犯罪在对象上的限制(一)是被抢劫的人的对象上的限制。就是抢劫赌资仅限于是与自己有赌博对应输赢关系的对方。只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了与自己有赌博对应输赢关系的对方的赌资,才可能“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二)是被抢劫的财物对象上的限制。就是抢劫赌资仅限于抢劫当时用于赌博的资金、资本。只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当时用于赌博的资金、资本,包括进出的输赢,才可能“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抢劫的不是当时用于赌博的资金、资本等,就构成了抢劫罪。四、抢劫赌资不构成犯罪在抢劫数额上的限制就是抢劫赌资仅限于其所输赌资或者所赢赌债。只有在赌博的当时、当地,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其所输赌资或者所赢赌债,才可能“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以暴力等手段强行劫取的财物超过其所输赌资或者所赢赌债,就构成抢劫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特定财物中抢劫赌资行为的认定,只有在抢劫赌资的时间、地点、对象、数额上完全符合一定的限制条件时,其行为一般才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只要其中有任何一项或者多项限制条件不符合,其抢劫赌资的行为就构成抢劫罪。综上所述,关于抢劫罪赌资司法解释的问题,虽然相关规定中指出对于抢劫赌资的行为一般不以抢劫罪论处,但这一规定是具有限制条件的,首先必须是在赌博活动进行时实施的抢劫,其次抢劫必须在赌博活动的现场发生,而且抢劫对象必须是与犯罪人有赌博输赢利益的关系人,抢劫金额也必须以赌资的数额为限。



·盗窃案中的犯罪未遂怎么判罚?
      一、盗窃案中的犯罪未遂怎么判罚?(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会判多久?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二、关于非法进行节育手...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事认定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事认定1、行为人主观过失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首先,应该是由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本身的特征所决定的,从刑法理论上看,知识产权犯罪可归入行政犯,即是违法了经济、行政法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如国家制定的《商标法》、《专利法》、《反不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行政犯由于其伦...


·刑警队办理诈骗案需要多少天结案
      刑警队办理诈骗案需要两个月结案。这里的两个月并不是案件到此结束,而是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结束,一般侦查时间两个月后,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就移动检察院提起公诉了。也就是说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


·贩毒不到一克能判多少刑
      贩卖毒品罪的量刑,需要结合毒品的具体种类、数量、犯罪情节、是否悔过来综合判定,不同种类毒品的量刑标准不一样。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有些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等,一方面给国家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另一方面又给诈骗犯罪分子进行其他诈骗犯罪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帮助,造成了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


·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


·伪证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刑法》中规定的有很多比较特殊的犯罪,他们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包括医疗事故罪、贪污罪等等,此时需要注意一个罪名,那就是伪证罪。那么您知道伪证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


·刑法犯罪预备要承担什么责任
      刑法犯罪预备要承担什么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


·刑法修正案八受贿罪的处罚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公务人员是为广大群众服务的。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有贪污受贿等行为的将会受到严厉的惩处,我国刑法中对此有具体的规定。那么刑法修正案八受贿罪的处罚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受贿罪处罚的相关内容: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


·刑事诉讼法上诉撤诉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对于上诉以及撤诉等规定,作出了详细的介绍,这是由于在庭审过程中,由于双方证据的展开以及辩论,可能会出现很多情况。这时法官会基于证据等作出相应的判决,例如上诉的撤回。那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上诉撤诉规定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刑事诉讼法上诉撤诉规定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