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省抢夺罪量刑标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作为抢夺罪的犯罪主体。实践中,一旦确定构成抢夺罪的,就要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的是江苏省关于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体规定,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1、根据抢夺犯罪涉案数额,在下列犯罪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抢夺数额达15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

抢夺数额达1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抢夺数额达750元,不满1500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一)至(十)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

(2)抢夺数额达4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3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抢夺导致他人重伤 、自杀,或者数额达2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三)至(十)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在2万元以上,未达4万元的,每增加3500 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抢夺数额达3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抢夺导致他人死亡,或者数额达15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三)至(十)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在15万元以上,未达30万元的,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抢夺致人受伤,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重伤一人或者自杀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2、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

(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7)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9)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10)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11)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而抢夺的;

(12)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夺的;

(2)在案发前自动归还被害人财物的;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对于抢夺罪的详细量刑规定,是在最高法的允许下做出的,当然也只能由各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作出。关于江苏省抢夺罪量刑标准的详细规定,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帮助你解开疑惑。


·传销参与者怎么定罪
      依据该在传销组织中的位置而定,如果只是参考者的不构成犯罪,如果是重要人员的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如果只是一般参加者,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能会被罚款。《刑法》224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


·绑架罪是行为犯不是目的犯吗?
      绑架罪是行为犯不是目的犯吗?目的犯,是以一定的目的作为特定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绑架罪必须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如果不是不构成绑架罪.行为犯以行为的实行或者完成作为既遂的标准,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不论是否发生了犯罪结果,其行为本身就构成了犯罪既遂,只要实施绑架行为就构...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不退赃能监狱减刑?
      一、根据法律规定诈骗不退赃能监狱减刑?根据法律规定诈骗不退赃不能监狱减刑,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供应血液事故罪定罪量刑
      一直以来,我国法律一直都是公正的,供应血液血液制品危害他人健康,严重的甚至会危害到社会。那么供应血液血液制品事故罪便是一个不可轻罚的罪行,至于供应血液事故罪定罪量刑的具体内容也许很多人还有所不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刑法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


·缓刑期间要遵循哪些规定
      缓刑期间要遵循哪些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进行社区矫正,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另外...


·辩护词中的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有什么区别?
      辩护词中的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有什么区别?无罪辩护就是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罪轻辩护是说承认指控的罪名,但认为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赔偿等从轻情节的,请求从轻处罚;轻罪辩护是说认为行为人构成的是比指控罪名要轻的罪名,比如指控故意杀人罪,辩护故意伤害罪。在当事人行为构成犯罪的情...


·未成年抢劫罪判决怎么判?
      未成年抢劫罪判决怎么判?什么样的处理才是最好的?怎么才能为未成年人做更好的判断?今天法律我们就来带您认识一下什么是抢劫罪,该从哪方面理解才是最好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才能算得上是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共同犯罪规定是什么?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共同犯罪规定是什么?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共同犯罪规定是什么?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共同犯罪规定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处,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其中内容如属国家秘密,则又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一重罪...


·脱逃罪帮助犯的处罚是怎样的
      脱逃罪帮助犯的处罚是怎样的1、窝藏、包庇罪2、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包庇罪只能由作为方式实施,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属于“做假证明包庇他人”的行...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1万元怎么量刑?
      现在很多人认为行用卡透支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是信用卡如果透支的话会造成诈骗罪,而银行一旦告上法院,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刑,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信用卡诈骗罪量刑1万元怎么量刑?希望能够为您带来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承诺有什么效力
      被害人承诺有什么效力1、承诺者对被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利,对于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不存在被害人承诺的问题,只有被害人承诺侵犯自己的利益时才有可能排除犯罪成立。如张三对李四承诺把王五的车毁损,若李四将王五的车毁损则构成犯罪。2、被害人承诺事项具有一定的限度,超出这个限度,即使有被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