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近几年在房地产交易市场快速发展,房产买卖成交价格和数量不断攀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近几年在房地产交易市场快速发展,房产买卖成交价格和数量不断攀升的同时,也带动了住房租赁市场的蓬勃兴旺,加之国家推出了一系列鼓励住房租赁业务发展的政策,城镇化建设改造也在持续向前推进,城市外来人口增多也形成了大量的房屋租赁需求,为了规范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在房屋租赁时都会签订相关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呢?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中,对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配套设施和用途等情况进行简单说明,对租赁期间、提前收回的情形、租金和税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进行了约定,对房屋保养维修、合同当事人变动、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争议如何解决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客车超员怎么处罚?
      一、客车超员怎么处罚? 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2、客车超载罚款...


·强迫交易罪属于什么类型罪名
      强迫交易罪属于什么类型罪名强迫交易罪属暴力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或出售商品,或者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一、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责任划分需要多久?
      一、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责任划分需要多久?一般是10天,根据交警部门规定,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要在10日内完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汽车金融贷款利息多少
      汽车金融贷款利息多少才算正常一般申请汽车金融贷款,汽车金融贷款的贷款利率,会在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高一些,除了会产生贷款利率外,一般还会有手续费等费用的产生,您在汽车金融贷款前也要考虑。那么,汽车金融贷款利息多少才算正常?接下来,请您阅读了解。 ? 一、汽车金融贷款利息多少才...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资料有哪些?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资料有哪些?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5、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或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协商同意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


·法律上开报废车上路怎么处罚
       法律上开报废车上路怎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018年车辆报废补...


·在外地出车祸怎样索赔
      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能够做到“全国通赔”。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任何分支机构递交保险索赔单证,可以自由选择任何分支机构领取赔款,还可以自由选择取现、转账等各种获得赔款的方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


·交通事故赔偿不合理不签字可以吗?
      交通事故赔偿不合理不签字可以吗 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


·车祸过失致伤残可以申请鉴定吗?
      车祸过失致伤残可以申请鉴定吗? 一、车祸过失致伤残可以申请鉴定吗? 可以申请的; 构成伤残的,必须进行鉴定。车祸事故之后,是否进行伤残程度法医鉴定,要看受害人是否构成伤残。受害人构成伤残,主张残疾赔偿金的,因为残疾的确认和参加等级的确定,是确定参加赔偿金的前提条件,必须委托...


·骑车人违章不愿接受处罚怎么办
      骑车人违章不愿接受处罚怎么办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违法信息通知单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交通警察(交警队)发出的违法行为处罚通知单,另一种是城市监察大队(城管局)发出的违法行为(违章停车)处罚通知单。全国范围广,处理方式方法会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在同一个地点办理违法处理,但是大多数地方不在同...


·交通事故发生后
      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最不想看到的就是人员的伤亡。如果人员遭受伤残,我们除了尽最大努力让他们恢复健康以外,还要用法律手段帮助他们维护权益,这就需要交通事故鉴定评残标准来帮助我们,以下律师365我们为您整理的伤残评定标准。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