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新企业融资现状是怎么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高新企业融资现状是怎么样的?
一个公司从注册,成立,到运营,对于资金的需求量是非常之巨大的,不管是从事经济活动,公司的人事工资发放,项目合作等等一切的活动都离不开资金。所以企业都是通过融资的方式进行筹集资金的。一个公司的稳定情况,完全取决于公司的融资能力。那么高新企业融资现状是怎么样的?

一、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模式现状

(一)高新技术企业存在很大的信贷风险

高新技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主要面对的风险有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是指由于企业所应用或拟采用技术的不确定性以及技术与经济互动过程的不确定所引起的收益与损失的不确定性。企业所应用的技术与经济活动过程的互动所引起的损益是不确定的,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存在较高的技术风险。而市场风险则是指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实现环节中,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而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与损失的不确定性。高新技术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再投入市场的过程中,存在不能完全了解市场的需求情况及消费者购买力程度等因素,因此存在较高市场风险。较高的技术风险与市场风险增加了高新技术企业潜在的信贷风险,使其有较高的融资风险。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内源融资能力较差

内源融资来源包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折旧计提。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差,导致资金流入较少,从而使得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相对较少;固定资产折旧率政策的不合理导致折旧计提的少,从而导致企业内源融资能力较差。

(三)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单一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严重依赖银行间接融资,而银行贷款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担保要求严格,无形中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门槛。高新技术企业要想从银行贷到款,在自身担保物不足的情况下就只能求助于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出于自身利益和风险的考虑,也不愿意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担保,或者即使提供担保也规定了较高的担保赔付率,甚至高达100%,这也就更加大了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负担。高新技术企业的成熟期,融资结构较合理,但考虑到企业的性质和特点,负债率仍然较高。该阶段企业经营业绩稳定,资产收益率高,资产规模较大,可抵押的资产越来越多。例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7-09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0.84、0.82、0.91,且短期负债的比重都在0.95以上,而该行业的近一期的平均负债率仅为0.36,高额的负债成本加之金融危机的影响,使企业几乎连年亏损约1.18亿,08年只盈利0.1亿,09年又亏损1.45亿,如果不及时调整融资结构和加强公司管理,企业将面临严重的风险。

(四)企业契约的不完备性与股权结构的不合理性

企业契约是其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具有不完备性。当今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分置现象严重,虽然今年来国家对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进行了改革,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股权结构依然存在不合理之处。具体表现为:一是股权分置较为严重,经过改革后虽有成效,但与发达国家的股权分置情况相比,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现象依然很严重。二是股权集中程度过高,过高的股权集中度可能导致小股东利益受到大股东的侵害。大股东们控制董事会与管理决策的权力也随之增大,导致企业决策的不公平性。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和契约的不完备性导致大股东处于控股地位,经常通过董事会、授意接管等治理机制控制整个上市公司的融资决策,采取以股权为主的融资方式。

(五)经营风险和获利期限长是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的一大障碍

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很难开展是因为其风险大,周期长,资金来源量少,管理太难,相对于国外来说,国外企业见效快,也说明了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动是高风险的。

(六)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明显

政府支持力度不大。虽然我国已经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入和科技支持力度,但由于科技开发周期较长、风险较大,也使政府难以承受,我国政府目前还没有形成规模的专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专项发展基金,政府的支持相当有限,以政府引导建立的信用担保体系并不完善,没有真正的发挥其作用,没有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便利的融资通道。
高新企业由于性质特殊,所以在信贷方面存在很多风险,并且该企业的融资方式非常的单一,所以,融资的能力很差。科技发展是一种技术开发周期很长,风险很大的产业,所以政府对于这类公司的扶持力度并不明显。所以对于这类企业的创业是有难度的。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什么时候验资,如何验资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什么时候验资,如何验资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由于公司的经营是随着趋势不断的前进的,因此会出现公司的增资减资情况。当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的时候,公司原本的注册资本就发生变化,需要进行注册资本的变更。...


·个人可以收购上市公司吗
      个人可以收购上市公司吗 一、个人可以收购上市公司吗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 通过上...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内容是什么?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内容是什么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内容如下: (一)电网企业集体企业与东北试点地区集体企业经营情况存在较大的差异性 从经营情况看,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集体企业普遍经营正常,主要围绕电网主业,以电网建设、电工设备制造和其他服务业为主,企业经营基本稳定,形成围绕电网...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 公司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变更公司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变更了名称、注册资本等信息,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那么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否由自己填写 1、公司...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近些年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公司解散后未进行清算,债权人起诉股东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司解散是保护股东权益的手段,引起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解散后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是手段,公司解散后未进行清算怎么办?看完下文您就明白了。 一、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公司解散...


·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消费大国,因此中国市场历来是外资企业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对于外企业的入驻是有要求的,毕竟要是对中国人民有伤害或是对中国发展不利的,我国是坚决拒绝的,那么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呢? 一、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和依据有哪些? (一)外资企业法根据...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随着建立公司的门槛逐渐变低,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主创业,创立属于自己的公司。但同时也引发了公司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等一系列问题。许多人对这些情况并不了解,现在就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 一、虚假出资的定义 虚...


·公司法发起人的回避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发起人的回避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设立之初,肯定是有设立公司的发起人的。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其实对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公司成立的过程当中,也需要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同时我国的公司法当中有这要求,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发起人必须进行回避。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发起人的回避是...


·企业间股权转让税收有哪些?
      企业间股权转让税收有哪些?公司转让股权,是指企业的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在企业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方所需要交纳的税收有很多。这些税收金额加起来无外乎是一笔不小的支出。那么,企业间股权转让税收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 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


·供销社企业改制案例介绍
      供销社企业改制案例介绍 在我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善,容易造成企业的破产。但是,为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对于企业进行改制,革除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国针对供销社企业改制,有了一些进展。那么,接下来我们将针对供销社企业改制案例,为您详细介绍和剖析,希望能够帮助到...


·分公司能否签订总承包合同 一、分公司能否签订总承包合同?
      分公司能否签订总承包合同 一、分公司能否签订总承包合同? 1、分公司可以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