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怎样正确认定贪污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应该怎样正确认定贪污罪?

一、怎样正确认定贪污罪

(一)区分罪与非罪

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千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

(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

二、认定贪污罪要注意什么

1、认定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的标准,是看公共财物是否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占有或者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取得。行为人是否实现了其贪污犯罪的故意内容或达到了其主观上的预期希望或形成了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的相互一致。

2、对于一般的贪污未遂,如果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或具备其他免予刑事处罚条件的,一般不以贪污罪论。

3、对于符合下列情形的贪污未遂行为,仍应以贪污罪论处:

(1)贪污数额巨大;

(2)为首组织策划共同贪污的;

(3)毁灭罪证逃避侦查的;

(4)为掩盖贪污罪行,而嫁祸于人的;

(5)企图贪污特定款物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证据证实其犯罪而拒不供认的;

(7)打击报复报案人或举报人的;

(8)其他贪污情节严重的行为。

毕竟贪污罪与其他的犯罪,如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很相似,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认定,说实话此时就有可能定错罪,不同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量刑标准不同,


·金融诈骗执行实施条例中量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金融诈骗执行实施条例中量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


·被行政拘留律师不能探望
      被行政拘留律师不能探望?被行政拘留的家属可以会见和探视。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知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


·遭绑架着威逼杀人判什么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根据该规定,犯绑...


·精神病人会被无罪释放吗?
      精神病人会被无罪释放吗?不会,精神病杀人会被判定有罪,但可能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杀人,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会被释放。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不会释放。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算累犯不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算累犯不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


·持刀故意砍人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持刀故意砍人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从持刀砍人的主观要件来看:要区分这个行为的主观动机是属于故意伤害案件,还是故意杀人案件;或是正当防卫行为。从持刀砍人的客观要件来看:要区分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和重伤,以及是否造成对方死亡来考虑量刑。轻伤或重伤的鉴定是有专门的规定的。比如说:毁容属于重伤,使...


·个体户偷税漏税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个体户偷税漏税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


·检察院起诉书建议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院起诉书建议缓刑的情形有哪些?检察院起诉书建议缓刑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


·刑事拘留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拘留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犯罪有哪些?
       在法律上对于犯罪主体有一定划分,其中有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个人犯罪很容易理解的就是单独的个体进行犯罪,而单位犯罪则是有所规定,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犯罪有哪些?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等不能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但在司法实践中还会有所不同,像合伙企业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吗。 一...


·90后犯罪的特点主要是什么
      一、90后犯罪的特点主要是什么?中国如今的青少年犯罪较以往,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1、疯狂性。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