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的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每一项法条所针对的具体内容都不一样,今天在这里我们就不具体的为您介绍刑事诉讼法全文的条款了。随着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员涌入我国,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力量,所以说在我国刑诉法394条中对外国人也有制约。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的规定是什么?

第三百九十四条 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确认;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

国籍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本章有关规定,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国籍不明”。

二、民事诉讼代理人外国人的相关规定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可以亲自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进行民事诉讼活动,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进行。但是,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一)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1、这是因为,一国的司法制度只能适用本国,不能延伸于国外。律师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外国律师参加非本国法院的诉讼活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司法主权问题。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是不允许外国律师在本国执行律师职务的,否则,无异于让外国律师干预本国的司法审判。

2、另外,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目的在于求得律师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外国律师对法院地国的法律是不熟悉的,委托非法院地国的律师,往往无助于案件的解决。委托中国律师,不排斥外国当事人委托其本国公民或者其他国家的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不排斥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以个人名义担任该国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也不排斥外国当事人委托中国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二)民事诉讼法对外国人聘请代理人的有关规定

1、《民事诉讼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授权委托书是一种重要的诉讼文书,它表示委托人的行为由代理人行使,甚至代为处分实体权利,因此,授权委托书必须具有真实性与合法性。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我国没有住所的外国当事人从我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我国使领馆认证后,其效力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如果我国与该当事人所在国订有有关条约,该外国当事人履行了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其授权委托书也同样具有效力。

3、例如,我国与波兰等国签订的司法协助协定中就有免除认证的规定,由缔约一方法院或者其他主管机关制作或者证明的并加盖印章的文件,不必经过认证,即可在缔约另一国使用。如果缔约另一方国家的当事人完成上述手续,其授权委托便有效。这一规定,只适用在我国没有住所的外国当事人从我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授权委托书的情况。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有住所的外国当事人以及在我国领域内虽无住所,但只是在我国领域内作短期停留的,如旅游、探亲、讲学、经商时,递交授权委托书,无需履行公证、认证手续。

三、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

我国的新刑事诉讼法第394条当中是针对外国人的国籍特地制定的法条。其中规定外国人的国籍是根据外国人入境的时候证件上的确认,对于国籍不明的外来人员,需要有国家驻华使馆出具的证明,如果国际没有办法查明的话,按照国籍不明处理。


·集资诈骗属于法定犯罪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民间借贷的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人像不劳而获的心理极限集资诈骗,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损失。政府集资诈骗的打击一直很大,刑法中有明确的处罚条文,那么,集资诈骗属于法定犯罪么?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集资诈骗罪是法定罪么? 集资诈骗...


·非法集资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勤勤恳恳工作,辛辛苦苦的存钱,就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好,使自己老有所依。但是,很多不法分子,不去辛苦的劳动工作,就想投机取巧,诈骗别人钱财,来尽情享乐。他们这种行为是犯罪的,是法律严惩不贷的。那么,非法集资2000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来看一下吧。 一、非法...


·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随着人们对于健康的关注越来越大,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一个千千万万的人们关注的问题和热点。现在的人越来越注重食品的质量而不再仅仅是看重食品的数量。那么一旦食品涉及到安全问题就会成为众矢之的,那么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呢,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


·无证驾驶要负刑事责任么?
      无证驾驶要负刑事责任么无证驾驶目前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对于无证驾驶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涉及到刑事处罚的。当然,若是无证驾驶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重大后果,达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那么此时可以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此时的刑事处罚一般...


·肇事逃逸是刑事犯罪吗?
      肇事逃逸是刑事犯罪吗?首先,只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逃逸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不需负刑事责任。交通肇事逃逸不一定都是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


·通信网络金融诈骗如何量刑?
      通信网络金融诈骗在实质上也是网络金融诈骗,不管是网络金融诈骗还是现实生活当中的诈骗都是属于刑法上的诈骗,所以要依照刑法进行处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量刑,那么通信网络金融诈骗如何量刑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


·一、醉驾是进拘留所还是看守所?
      一、醉驾是进拘留所还是看守所?醉驾机动车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应该是被关在看守所而不 是拘留所。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


·刑事拘留后多久提请批捕
      一、刑事拘留后多久提请批捕?1、一般是刑拘以后的3天内提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


·醉驾检察院会拘捕的可能性有多大这个不一定
      醉驾检察院会拘捕的可能性有多大这个不一定。实践中存在一些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最终被不起诉、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例。一类是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宣告无罪。比如,实践中有一些案件因血液乙醇含量鉴定程序违法、血液样本提取、送检程序违法最终宣告无罪。第二类是情节显著轻...


·法律规定中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虽然可以对罪犯适用缓刑,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对所有的罪犯适用,毕竟缓刑是一种很有利的刑事处罚制定,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只有针对那种罪刑比较轻的才能适用。究竟法律中规定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对于触犯刑法的罪犯必须由检察院出面将其作为被告进行指控并且请求法院进行公正的判决,但是检察院想要成功让罪犯得以惩罚就必须要得到相关的证据以及被告的认罪供述,但是现实中很少会有罪犯能够主动承认的。那么,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一、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首先,公安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