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好多钱构成诈骗罪,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生活中的诈骗行为并不都会构成诈骗罪,只有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后,才能以诈骗犯罪定罪处罚。那么您知道好多钱构成诈骗罪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好多钱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2、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4、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6、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8、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二、犯诈骗罪要判多少年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
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法律的规定,诈骗行为到达了数额较大标准的,才能以犯罪追究当事人责任,而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为2000元以上,也就是说诈骗2000元及其以上的就可以构成诈骗罪。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


·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一、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


·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 哪些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顾名思义,就是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侵犯公私财产权,并且数额较大的。刑法对非法集资罪做了规定,那根据刑法中的规定,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换言之,哪些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本文将对上述问题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


·适用缓刑遵守哪些规定?
      适用缓刑遵守哪些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


·刑罚的种类不包括哪些
      我国相关法律中仅仅对刑罚的种类包括哪些做出了规定,而没有针对刑罚种类不包括哪些进行规定。因此,我们可以从反面来了解刑罚的种类不包括哪些的问题。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刑罚的种类不包括哪些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区别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区别有哪些?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
      毒品犯罪是我国一直在大力打击的犯罪活动。我国对贩卖毒品的量刑很重,但你知道吗,包庇这些毒品犯罪人员也是一种犯罪,下面我们就给您提供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的具体内容,让您对这种犯罪有更多的了解。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具体有哪些?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


·如何对诬告陷害罪量刑处罚
      有人的地方就会产生人性的纠结,就会犯错误和被惩罚,电视剧里有句说烂的台词:诬告反坐。这说的是一种叫诬告陷害的法律现象,经典古装剧的必备桥段,那么在现代社会,要是认定构成此罪的话,那么一般该如何对诬告陷害罪量刑处罚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 1、客体...


·犯罪嫌疑人杀三个人自首会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杀三个人自首会怎么判 一、犯罪嫌疑人杀三个人自首会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自首,虽然可以从轻处罚,但杀3个人性质恶劣,社会危险性极大,从轻处罚的幅度是很有限的。 法院在量刑时需要考虑案件的性...


·治安拘留最多多少天 治安拘留有案底吗
      一、治安拘留最多多少天治安拘留的时间为十五日以下,两项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拘留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治安拘留标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


·法人代表能被拘留多久?
      法人代表能被拘留多久?法人代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实行拘留的,一般应当在15日以下,根据民事法律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合并处罚的,最长不超过20天。1、强制执行期间,如果被执行人客观上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拘留该人。2、被执行人客观上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