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一、地面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对已竣工的地面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合格性,地面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空鼓等缺陷。一般地面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

2、地面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

3、板、块材间缝隙的大小以及填缝的质量;

4、不同类型面层的连接,面层与墙和其他结构构部件,如地沟、管道等的结合以及图案等。

各层表面与水平面或与设计坡度的允许偏差为房间相应尺寸的0.2%,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3%,供排除液体、带有坡度的面层应做泼水检验,并以能排除液体为合格,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铺设在水泥砂浆、胶粘剂上的板块面层以及铺贴在胶粘剂上的木板、塑料地板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不得有空鼓;

检查时可用敲击方法检查。

各类现浇整体面层的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现象。

踢脚板应与墙面(板面)紧密贴合。

地面各层厚度与设计厚度的允许偏差为该层厚度的10%.

检查方法:应采用2m直尺检查。

二、地面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水泥地面空鼓原因

(1)垫层(或基层)表面清理不干净,有浮灰、垃圾或其它污物,影响与面层的结合。

(2)水泥砂浆铺设时,垫层(或基层)表面不浇水湿润或浇水不足,过于干燥。铺设后,水泥砂浆中水分很快被垫层(或基层)吸收,造成砂浆水分失去过快,面层与垫层(或基层)粘结不牢。

(3)基层过于潮湿,表面有积水,特别在有积水部位,水泥砂浆的水灰比增大,影响上下层之间的粘结,容易使面层突鼓。

(4)管道沟上表面和门口处砖层过高或砖层湿润不够,使面层砂浆过薄以及干燥过快,也会造成面层开裂、空鼓。

预防措施

(1)面层铺设前,必须认真清理垫层(或基层)表面的浮灰垃圾。

(2)垫层(或基层)表面过于光滑应凿毛。门口处砖层或基层凹凸过大,应凿平处理,尽量使面层砂浆铺设厚薄一致。

(3)面层施工前一天,应对基层进行浇水湿润和认真涂刷水泥浆,并严格做到随刷随铺设面层水泥浆。

2、板块地面空鼓原因

(1)基层表面清理不干净或浇水湿润不够,涂刷水泥浆结合层不均匀或涂刷时间过长,水泥浆风干结硬,不起粘结作用,造成板块空鼓。

(2)板块面层铺设前,背面浮灰没有刷净和浸水湿润,直接将干燥的板块进行铺贴,水泥砂浆中的水分很快被板块吸收,造成砂浆脱水而影响其凝结硬化,降低了砂浆的强度,影响砂浆与基层,砂浆与板块的粘贴。

(3)铺设砂浆应为干硬性砂浆,如果加水较多或砂浆不振实,不平整,易造成板块层空鼓

3、板块面层接缝处不平、缝隙不匀原因

(1)板块本身厚薄不一,几何尺寸不准,有翘曲、歪斜等缺陷,事先挑选不严,铺贴后造成拼缝处不平、缝隙不匀等现象。

(2)铺贴板块面层时不用水平尺找平,板缝不通长拉线,易使板块接头不平及缝隙不匀。

(3)板块面层铺贴后,成品保护不好,在养护期内过早上人行走或使用,板缝也易出现高低不平。

预防措施

(1)加强进场板块质量检验,对几何尺寸不准。翘曲、歪斜、厚薄偏差过大、有裂缝、掉角等缺陷的板块要挑出不用。

(2)铺贴前,应由专人负责从楼道统一往房间引进标高线。房间内应四边取中,在地面上弹出十字线,铺好分段标准块后,由中间向两侧和后退方向顺序铺贴,随时用水平尺和直尺找平,缝隙必须通长拉线,不能有偏差。分段尺寸要事先排好定死,以免最后一块铺不上或缝隙过大。板块面层拱起原因

(1)板块面层与找平层粘接不牢固,经过一段时间的胀缩、振动等引起空鼓。

(2)板块面层铺设时过于紧凑、密实,由于使用环境的不断变化,干湿、冷热胀缩,基层

与板块面层胀缩性能不同,板块面层本身无法自由伸缩只能往上部无约束方向拱起,从而因变形导致地面空鼓及开裂。

(3)某些板块面层表面密实,透气性较低,使基层水分无法排除,由于水分蒸发引起膨胀而拱起。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程的质量管理是非常的重要的,项目部作为一个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该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全面的对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




·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之一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但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结果的特殊性,往往是承包方已经通过施工建设使得建筑材料已经形成在建工程或者甚至是竣工的建筑工程了。...


·施工合同组成有哪几部分组成
      施工合同组成有哪几部分组成《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


·道路竣工验收需要什么资料
      具体需要的资料是:一、工程前期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三、施工技术文件。包括建筑电气工程文件、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四、竣工图。《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


·劳动合同补签后有双倍工资吗
      正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入职不久后,用人单位就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在实践中,若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之后有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还有双倍工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都需要按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都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劳动者做出相应的赔偿的。但就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


·试用期能随时辞退员工吗?
      试用期能随时辞退员工吗 为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权利侵害劳动者利益,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及设定试用期的次数均有明确规定。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失性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并非可以无理由随意解...


·代办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代办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可以让代理人去办理,此时需要自己的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在场,但是单位单方解除时不需要本人在场的,只不过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是协商一致,而又不想或者不能亲自前往的情况下,就要...


·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司开除员工其实也就是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说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但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司开除员工的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单位以职工违反劳动纪...


·一、会计劳动合同模板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会计劳动合同模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会计劳动合同模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点: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


·诉讼劳动合同违约有时效吗?
      诉讼劳动合同违约有时效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一、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