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一、地面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对已竣工的地面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合格性,地面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空鼓等缺陷。一般地面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

2、地面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

3、板、块材间缝隙的大小以及填缝的质量;

4、不同类型面层的连接,面层与墙和其他结构构部件,如地沟、管道等的结合以及图案等。

各层表面与水平面或与设计坡度的允许偏差为房间相应尺寸的0.2%,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3%,供排除液体、带有坡度的面层应做泼水检验,并以能排除液体为合格,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铺设在水泥砂浆、胶粘剂上的板块面层以及铺贴在胶粘剂上的木板、塑料地板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不得有空鼓;

检查时可用敲击方法检查。

各类现浇整体面层的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现象。

踢脚板应与墙面(板面)紧密贴合。

地面各层厚度与设计厚度的允许偏差为该层厚度的10%.

检查方法:应采用2m直尺检查。

二、地面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水泥地面空鼓原因

(1)垫层(或基层)表面清理不干净,有浮灰、垃圾或其它污物,影响与面层的结合。

(2)水泥砂浆铺设时,垫层(或基层)表面不浇水湿润或浇水不足,过于干燥。铺设后,水泥砂浆中水分很快被垫层(或基层)吸收,造成砂浆水分失去过快,面层与垫层(或基层)粘结不牢。

(3)基层过于潮湿,表面有积水,特别在有积水部位,水泥砂浆的水灰比增大,影响上下层之间的粘结,容易使面层突鼓。

(4)管道沟上表面和门口处砖层过高或砖层湿润不够,使面层砂浆过薄以及干燥过快,也会造成面层开裂、空鼓。

预防措施

(1)面层铺设前,必须认真清理垫层(或基层)表面的浮灰垃圾。

(2)垫层(或基层)表面过于光滑应凿毛。门口处砖层或基层凹凸过大,应凿平处理,尽量使面层砂浆铺设厚薄一致。

(3)面层施工前一天,应对基层进行浇水湿润和认真涂刷水泥浆,并严格做到随刷随铺设面层水泥浆。

2、板块地面空鼓原因

(1)基层表面清理不干净或浇水湿润不够,涂刷水泥浆结合层不均匀或涂刷时间过长,水泥浆风干结硬,不起粘结作用,造成板块空鼓。

(2)板块面层铺设前,背面浮灰没有刷净和浸水湿润,直接将干燥的板块进行铺贴,水泥砂浆中的水分很快被板块吸收,造成砂浆脱水而影响其凝结硬化,降低了砂浆的强度,影响砂浆与基层,砂浆与板块的粘贴。

(3)铺设砂浆应为干硬性砂浆,如果加水较多或砂浆不振实,不平整,易造成板块层空鼓

3、板块面层接缝处不平、缝隙不匀原因

(1)板块本身厚薄不一,几何尺寸不准,有翘曲、歪斜等缺陷,事先挑选不严,铺贴后造成拼缝处不平、缝隙不匀等现象。

(2)铺贴板块面层时不用水平尺找平,板缝不通长拉线,易使板块接头不平及缝隙不匀。

(3)板块面层铺贴后,成品保护不好,在养护期内过早上人行走或使用,板缝也易出现高低不平。

预防措施

(1)加强进场板块质量检验,对几何尺寸不准。翘曲、歪斜、厚薄偏差过大、有裂缝、掉角等缺陷的板块要挑出不用。

(2)铺贴前,应由专人负责从楼道统一往房间引进标高线。房间内应四边取中,在地面上弹出十字线,铺好分段标准块后,由中间向两侧和后退方向顺序铺贴,随时用水平尺和直尺找平,缝隙必须通长拉线,不能有偏差。分段尺寸要事先排好定死,以免最后一块铺不上或缝隙过大。板块面层拱起原因

(1)板块面层与找平层粘接不牢固,经过一段时间的胀缩、振动等引起空鼓。

(2)板块面层铺设时过于紧凑、密实,由于使用环境的不断变化,干湿、冷热胀缩,基层

与板块面层胀缩性能不同,板块面层本身无法自由伸缩只能往上部无约束方向拱起,从而因变形导致地面空鼓及开裂。

(3)某些板块面层表面密实,透气性较低,使基层水分无法排除,由于水分蒸发引起膨胀而拱起。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程的质量管理是非常的重要的,项目部作为一个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该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全面的对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




·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
      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影响?我们知道,建筑工程的项目具有繁杂性,而一个完整的工程是由诸多子工程所组建而成的,因而各项子工程建筑的工程,即是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然而在这些子工程建筑的工程中,会受到诸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具体来说,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影响?现在...


·一、工伤认定书领取委托书是否必须提供?
      一、工伤认定书领取委托书是否必须提供?劳动者领取工伤认定书非本人是不可以领取的,除非领取的人有劳动者本人的委托书才可以领取。委托人: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编号:—————— 住址:————被委托人: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


·在试用期辞职有工资拿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


·一、无期限劳动合同辞职多久离职?
      一、无期限劳动合同辞职多久离职? 无限期劳动合同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是一样的,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并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后离职。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


·当我们走入社会工作的时候,首先要知道的就是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不
      当我们走入社会工作的时候,首先要知道的就是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工伤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企业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伤害,这时作为权利的受害者如何鉴定伤害的大小,在我国工伤认定申请书又该怎么写呢。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 工伤认定申...


·年薪制员工辞退有补偿吗
      年薪制员工辞退有补偿吗?年薪制员工被违法辞退的也有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


·工商局投诉电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工商局投诉电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工商局投诉电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各地规定都不一样。 1、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通常需要出示身份证);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通常是形成一篇投诉信); 3、需要出示投诉的证据(...


·建筑工程发包人是什么?
      建筑工程发包人是什么意思?对于从事建筑工作的人来说,建筑工程当中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其中,发包人,承包方等专业术语,都是针对建筑工程中的。不管是发包,还是承包,都对工程的建筑起着很关键的作用。那么,建筑工程发包人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将在以下的资料当中,为您作出详细的介绍。一、什么是发...


·工伤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工伤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企业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决定书为送达劳动者的处理!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将劳动者作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处理后,企业没有证据证明将处理决定送达给劳动者本人,几年或十几年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处理决定没送达或送达不合法,是否必然导致被撤销?处理决定被撤销后,劳动关系是否能恢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