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否则的话也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而此时作为女方可能就比较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希望由自己陪伴孩子长大。此时女方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女方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如果你是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的女方,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心理压力会比男方大,在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上,你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心和忧虑。对于你来说,需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优势和不足,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第一,你的孩子若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会判决随你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你的孩子若已经两周岁以上,你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你可能性较大。

第四,比较你们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他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你。

第六,如果你们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你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二、夫妻离婚孩子归谁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

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4、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

本身夫妻尚未生育子女或者子女已经成年了的,在离婚的时候就不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不过现实中,很多离婚夫妻会因为孩子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此时虽然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却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至于女方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上文中为您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一、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女方以擅自打胎为由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 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打胎,在法律上并无不妥。但是,生...


·夫妻财产是否要写约定协议
      夫妻财产是否要写约定协议,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来决定。根据我国《民法典》里面的一些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没有签署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结婚之前的财产应该属于个人的财产,其个人财产的这种性质,不会发生改变。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可以作为一种保障,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免...


·婚前财产有哪些
      婚前财产有哪些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


·哪些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 虽然夫妻离婚的方式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但对此《婚姻法》中也是做出了相应规定的了,即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比较适合协议离婚,但另一些情况下则适合诉讼离婚。究竟法律中规定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网上结婚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近年来,颇为流行的“网络婚姻”有三种状态:一是某些人利用网络的形式举行结婚仪式结成合法而真实的婚姻关系;二是双方通过网络结识并结合的婚姻;三是真实的婚姻以外的一种虚拟的、只存在于网上的、精神上的所ν“婚姻”。而第三种状态下的婚姻关系,双方?有现实的婚姻关系基础,?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怎么对非婚同居财产分割
      男女未婚同居的行为属于违法的,因此我们一般称之为非法同居。而实践中如果解除了同居关系的话,则需要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作出分割,即非婚同居财产分割,而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非法同居财产如何认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一一解答。一、怎么对非婚同居财产分割根据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


·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新婚姻法总则当中是对于婚姻关系的总体概述,当然这其中涉及到具体的问题的话,还有其他的司法解释。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和夫妻离婚请求、抚养费等这些问题的详细规定,都在我国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当中。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新婚姻法 ...


·一、离婚财产如何公证书写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离婚财产如何公证书写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的公正方式为: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而公证书写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订约依据;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离婚条款;损害赔偿责任;特别约定条款;债权债务条款、争议条款以及文本条款等内容。 ...


·结婚十年后离婚财产分配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结婚十年后离婚财产分配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手续怎么办最快?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手续怎么办最快?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手续的办理应当按照登记离婚的手续来进行办理,这样的话速度会比较快,通常情况下事先携带好相关的材料会使办理的效率大大的提高,因为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发生有一些人材料携带不全而导致手续办理较慢的状况。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