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可以看出:十级工伤和十级伤残是一样的。

赔偿标准: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左尺桡骨骨折,现在恢复的还可以——十级。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

j)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注:2为平方)以上);

手背植皮面积50 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注:2为平方);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如有帮助请采纳)

二、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 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三、报销所需材料:

1、 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 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 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 个人书面报告

6、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 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 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 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 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四、工伤认定不给报销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伤认定对于员工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受害人可以自己去或者时委托亲戚或者是律师为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是员工维护自己权利的有效方式。




·未成年工不发工资要怎么维权?
      企业招聘员工为自己工作,就要支付相应的报酬,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不过实践中确实会有一些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甚至不发工资,这种情况实际上已经构成侵权,员工可以直接到劳动保障机构进行投诉。但如果该员工是未成年工,未到参加工作的年龄,那么未成年工不发工资要怎么维权?我们来做一个详细的了...


·半月板损伤算几级工伤
      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离婚财产分割时工资报酬如何查询取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而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 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抚养费的衡量标准。 查询配偶的工资收入时,要注意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1、现在大多数单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往往...


·做完工伤鉴定后能辞退员工吗
      做完工伤鉴定后能辞退员工吗?做完工伤鉴定后不能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不可以在员工工伤期间辞退员工,用人单位应申请工伤赔偿,治疗期间工资按照之前的标准照发,如果员工申请离职,用人单位还要给一笔补偿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


·员工因疫情隔离期间算旷工吗?
      员工因疫情隔离期间算旷工吗?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新型冠病毒感染都隔离治疗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劳动仲裁院有行政裁决吗?
      劳动仲裁院有行政裁决吗?没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不属于行政裁决,而是属于准司法裁判。劳动仲裁是一裁终裁制,协商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的,仲裁之后就要执行,不服在进行诉讼。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


·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如果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甚至要求支付三期的福利待遇。需要提醒注意,是否履...


·公司法职工董事规定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职工董事规定方面的规定是什么?职工是一个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利享受到各自待遇,并且,在国有企业内部,职工还有监督权,可以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管理中。其中在董事会中增加职工董事的比例就是职工参与公司管理的具体表现。那么公司法职工董事规定是什么?我们通过总结的...


·单位在试用期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试用期后其实就是指劳动者转正之后,在这段期间单位也是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但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单位在试用期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临时的用工合同怎么写?
       一、临时的用工合同怎么写? 临时的用工合同要包含的方面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二、临时的用工合同标准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


·合同到期后续签适合签多少年的劳动合同续签一般企业
      合同到期后续签适合签多少年的劳动合同续签一般企业的做法是签三年,法律没有对续签的年限做出明确的规定,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不续签劳动合同要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部续签劳动合同,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