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依法执行了失信人员的房子之后,法院方面需要尽快的对房子作出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依法执行了失信人员的房子之后,法院方面需要尽快的对房子作出处理,就获得的价款来还给债权人,减少债权人遭受的损失。现实中,法院一般是通过拍卖的方式来处理房子的,那此时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拍卖前,查封房屋

(二)拍卖前,评估房屋

(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四)第二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五)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六)变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七)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要法院出具裁定书等,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所谓保留价,是出卖人在委托拍卖时提出的拍卖最高应价达不到该价格应停止拍卖的价格,它是出卖人维护自己利益的保证手段。拍卖保留价是指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二、拍卖所得房屋需注意问题

1、产权清晰

拍卖的房屋产权要清晰,过户不会有任何问题,委托拍卖的房屋如设有抵押权的,应先注销抵押权,而法院委托拍卖的,要提交法院委托拍卖函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2、价格合理

如一些房屋的起拍价仅为市场价的七成至八成,超过起拍价就可成交。

3、流程完备

委托拍卖的房屋,拍卖公司首先要对房屋的权属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再同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经拍卖所得的房产办理产权时需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拍卖协议,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委托书。

4、预算充足

拍卖是处理一些不良资产的一种手段,必须要一次性付完钱,而且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大部分是这样,也有些地方是法院拿到拍卖款后会扣下部分用来缴税),而绝大多数人并不知情直到缴税的时候才大吃一惊。而且拍卖的房产有一些税费是很高的,有的税比房屋还贵,有些人贪便宜,没弄清楚情况就拍下来,后来才发现结果无法办证,所以建议您买前先找专业人算一下所有的费税大概要多少,自己心里有个底。

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拍方是企业的话,这种房屋基本都是税费非常高的,土地增值税如果走清算流程的,很可能税比房屋本身要贵,这样的话,拍卖款加税费,再加上其他七七八八费用,有可能比买个二手房的费用要高了。

当然,也有一些情况税费比较便宜,多见于被拍方为个人房屋,而且房屋购买时间有两年以上。因为房屋拍卖视同销售,所以也享受二手房转让的相关税收优惠。因此,在拍卖之前了解相关手续,以及要交的税费和其他费用,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在法院拍卖房子之前,肯定要先对房子进行查封,同时也要告知房产部门,以免所有人对房子作出了相应的处分。具体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上文中为您作出了介绍。如果打算购买拍卖的房屋,此时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上文中我们为您作出了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赠与房屋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赠与房屋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赠与房屋时找见证人见证的,对见证人相求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一般情况下。见证人的条件包括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与房屋赠与行为没有利害关系等。二、见证人与证人的区别见证人不等于证人,一般理论认为见证人参加刑事诉讼只是受司法机关的邀请而证...


·二手房房屋过户手续费谁来交?要交哪些费用?
      二手房买卖会牵扯到房屋过户问题,您都知道房屋过户是会产生一定费用的。那么,二手房房屋过户手续费由谁来交,二手房交易中又会产生哪些费用呢?想必这个问题您都不是太了解,下面就由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 二手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


·婚后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婚后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人士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3、婚后购房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


·购买安置房应留意什么问题
      购买安置房应留意什么问题1、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2、一...


·离婚时有房贷算债权债务吗
      离婚时有房贷算债权债务吗离婚时的房贷肯定算债权债务,主要在于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房子是共同财产的应为共同债务,属于个人财产的应属于个人债务。在离婚诉讼期间,一方的贷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贷款是否用于夫妻双方的生活费。举证责任由贷款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实践中,许多父母会想要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孩子。父母将房屋过户
      实践中,许多父母会想要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孩子。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孩子可以选择的方式包括了赠予、买卖以及继承,这其中,继承房屋的费用最低,但由于条件所限,许多父母会选择以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那房屋买卖给儿子费用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 一、房屋买卖给儿子费用...


·房屋买卖违约案例
      我们都知道,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房的人是越来也多。然而,越来越多的房屋买卖纠纷也随之而来。下面,我们就通过一个房屋买卖违约案例,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违约案例 :业主坐地起价30万被判决强制过户 吴小姐与胡先生于2014年11月27日,通过深圳市...


·房改房买卖交易的注意事项
      一、 了解产权可靠性
  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并了解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分摊费用。
二、确认登记的面...


·买商品房注意什么细节 购买商品房的细节有哪些
      买商品房注意什么细节 购买商品房的细节有哪些 一、买商品房注意什么细节 买房子离不开看图。尤其是购买期房,在无法考察现房的情况下,未来的家会是什么模样,全靠购房者从图纸上搜集详细信息。一般而言,一个房地产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直到交房,分别有项目规划设计图、项目建筑施工图及户型...


·一、租赁期间出租人要卖厂房解除权在谁?
      一、租赁期间出租人要卖厂房解除权在谁?租赁期间出租人要卖厂房租赁双方都没有解除权,因为《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


·房屋所有权证明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所有权证明是指对房屋具有支配权利的一种证明。在实际生活,有许多场合都需要房屋所有人出示这个证明,以证明其对房屋的所有权并对房屋的具体信息作出说明。那房屋所有权证明范本是怎样的?它包括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屋所有权证明范本 房屋所有权证明书 兹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