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是否可以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是否可以

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如果遭受到了什么不公平的待遇的话,依法是可以申请劳动关系仲裁的。但是有些时候出于用人单位各方面的压力,可能员工已经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当然像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按理来说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是否可以?

一、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是否可以?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可以就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一年内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最长的时限,不用担心。

同时一定要开始收集相关劳动关系的、工资报酬、加班费等的证据。

二、申请劳动关系仲裁应提交的材料

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2、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劳动仲裁流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是否可以的全部内容。国家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一年之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问题的关键是自己在申请劳动关系仲裁的时候,一定要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是被迫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的结果才会有利于自己。


·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
      高温补贴对于在炎热的夏季还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有鼓励作用,虽然高温补贴费用不多,但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有效提高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厨房由于油烟及炉火的温度较高,使得厨房职工长期处于高温下工作。那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 1...


·劳动合同规范的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规范的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当某些情况发生后,双方经过协商,可以不用等合同到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为了防止今后发生纠纷,双方要签署一份协议,表示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此解除。那么,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我们通过这篇范文了解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甲方(用人单位):__...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可是申请劳动仲裁也需符合一定的条件,那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呢,劳动者要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呢,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告诉您。 一、申请劳动仲...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地点是哪里?
      在一些工厂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经常导致职工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人身伤害。这时职工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以便能够及时的享受到社会保险待遇。一般来说,都是单位为其代办,单位不处理的话,职工本人可以申请。那么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地点是哪里?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职工介绍下。 一、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退休劳动合同终止还是解除?
      退休劳动合同终止还是解除?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


·安排加班四小时工资怎么算
      加班四小时工资怎么算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发出通知,如果是违规操作的话,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下面就是一篇相关案例。那么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赔偿案例?让我们通过这篇案例学习下相关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法赔偿...


·劳动合同模版的格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模版的格式是怎样的 劳 动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用人单位名称: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名称: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 住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十问涉及什么知识?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十问涉及什么知识? 解除合同经济赔偿金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薪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限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薪水经济赔...


·关于孕妇怀孕期间降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孕妇怀孕期间降工资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


·工程结算备案要多久?
      工程结算备案要多久? 一、工程结算备案要多久 工程结算是不需要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收才会涉及到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