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可以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当中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怎样可以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当中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是有要求的,所以公司在成立以后,不是说在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时候随随便便就可以的。而且在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时候,也需要清楚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怎样可以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怎样可以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董事长,同时,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新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与风险

1、法定代表人掌握代表企业签定合同的最终决定权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如果未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以公司的名义签定合同都被认为是一种越权行为。

2、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财务的最终控制者

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实行贷款证管理,只有获得“贷款证”的企业才有资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企业申请贷款证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是“贷款证”必须记载的内容。企业和商业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非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不发生效力。

人民银行对企业存款实行预留印鉴的管理方式:印鉴包括企业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和财会人员章,因此,如果没有法定代表人同意,企业无法到银行支取存款。非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机构签发的票据不生效力。如果商业汇票和支票的出票人为“单位”,一张有效票据必须有该“单位”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3、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渗透到企业的全部活动

从典当公司资产、委托拍卖公司财产到转让一辆公司的旧汽车都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还是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负责人和企业雇员计划生育工作的负责人。

4、法定代表人与公司诉权

在法人参加的民事诉讼中,法定代表人处于不可替代的位置。“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姓名为起诉状和上诉状的必备内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法人“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法人起诉,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在诉讼中更换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向法院提交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诉状,受诉法院应令其补正。立案时限,从补正后交法院的次日起计算。如果法定代表人消极抵制,法人无从启动或者参加诉讼;如果法定代表人主动参与,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阻止他代表公司行使诉权。

5、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来说,法律赋予其的权力真可谓不小。所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行使权力的同时承担着较大的风险,这些风险也就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各项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首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长。所以在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时候,最起码应该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而且与此同时,我国公司法当中还规定,如果说在过去存在着一定的违法行为,或者说是担任过倒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超过三年的话,都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分公司负责人转委托签订合同可以吗?
      分公司负责人转委托签订合同可以吗?可以,分公司如果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其负责人有权委托他人对外签订合同,但应当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是设立分公司也应当依法到分公...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合同要怎么写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合同要怎么写 合伙企业与我们熟知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是不太一样的,其中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人不能称之为股东,而应该实合伙人,在对企业承担的责任上面,普通合伙人也是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不过相同的是,设立合伙企业也是需要签订书面的合伙合同。那这个合伙合同要怎么写呢?...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主体是怎样的,如何构成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主体是怎样的,如何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可以说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经济类犯罪中的比较不常见的一个了,当说到这个罪的时候,很多人都表示并没有听说过相关的罪名,同时对于这个罪具体的一些情况就更加的不了解了,那么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主体是怎样的,该...


·可以让股东享有的权益是什么?
      可以让股东享有的权益是什么?第一,股东身份权。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公司需要给他一个类似于“身份证”这样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股东出具“股票”.这是证明股东持有股份的凭证。第二,参与决策权。股东依法出资,就应该享有参与决策公司大大小小事务...


·上市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原则?上市公司为保证已有的融资财产处于安全状态以及接下来资金流动的顺利,要确保达到好的理财效果,避免公司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为此需对公司的经营和资金的流动进行控制和管理。那么上市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原则呢,接下来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怎样进行融资管理 ...


·正规上市公司法人章有几个?
      正规上市公司法人章有几个?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与其他企业的通力合作,然而公司在对外的合作交往中又离不开印章。当签署合同、制定规则等重要文件时,必定用到公司的印章,盖上印章就代表该文件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了。然而,一个公司法人章有几个呢?下面我们带来具体介绍: 一、公司法人章有几个...


·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有哪些?在当前市场中,合并或兼并企业一直是企业增强自身实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很多人对于企业的收购不是特别了解,存在很多疑惑。那么,在实际生活中,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具体有哪些呢?下面,请您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常见收购方式有哪些,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依据...


·公司注销前对外投资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前对外投资怎么处理? 一、公司注销前对外投资怎么处理 公司对外投资是属于公司的资产,公司在注销前应该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收回投资,所得价款列入公司资产,用于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


·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
      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一、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 首发办法第13条明确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股权清晰是境内企业首发上市的必备条件。 实际上,股权质押是一种股东正常的融资行为。但...


·企业变更股东申请怎么写?
      企业变更股东申请怎么写? 一、企业变更股东申请怎么写? 企业变更股东申请的书写是一定要注明变更前后股东的信息的,填写须知: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企业(公司)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书每页注解说明;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开纸; 3、所填内容不应涂改,如不...


·一、对公司财产申请参与分配异议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一、对公司财产申请参与分配异议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