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是怎样取得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是怎样取得的?在社会中生活,房子是必须的,很多人打拼就是为了能买到属于自己的一套房,但买房子涉及到很多利益的转让和交易,像购买一套商品房,就有很多证明需要办。有些人对土地使用权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
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2、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土地使用权相关书籍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
三、关于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第四十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二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1、据此,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其地上房屋的全体业主所有。2、如果以后遭遇征地、拆迁等问题,那么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将与房屋本身一起,按各房屋分摊到的土地面积及剩余使用年限,经评估后一并补偿。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的一些定义和规定,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利用、收益、处分等权利,所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归其上房屋的业主所共有,一旦转让,需要征得所有业主同意。同时注意,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论。



·申请公证土地使用权有效吗?
      申请公证土地使用权有效吗?有时候,一些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因为计划有变,并不会马上使用。为了防止土地闲置,其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双方除了签署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外,通常还会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公证,那么,申请公证土地使用权有效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公证土地使用...


·成都市金堂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市金堂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一直是老百姓热议的话题,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得征地政策总是在进行,老旧的土地或者城市周边的土地会被征用做开发,原有的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可以依法获得相关的补偿,不过对于补偿各地的标准是不相同的,那成都市金堂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成都金堂县征...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是什么?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是什么? 一、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 (一)资金拨付申请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项目融资首笔资金拨付时,应提供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合同、支付明细、评估报告及影视资料等。由征地拆迁单位提出资金计划,经国土资源、规划建设部门审核后,由项...


·土地确权时多出来的土地归谁?
      土地确权时多出来的土地归谁? 一、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归谁? 由于我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开始时间为1997年,距今已有10年之久,而且,很多地方当初测量耕地面积时都是粗略的评估,有的村甚至是将承包地分为几等直接发包给农户,如高产田搭配低产田,低产田又打了折扣计算面积,加上时...


·岳阳征地补偿标准
      岳阳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因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是很常见的,经济发展不错的岳阳也如此,也会涉及到征地的问题。岳阳征地工作的关键一点就是岳阳征地补偿标准,一个合理的标准能够有助于征地工作的展开。岳阳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基本情况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内容可以随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


·什么是异地房屋抵押贷款?
      什么是异地房屋抵押贷款? 一、什么是异地房屋抵押贷款? 异地房产抵押贷款,从字面上,我们就可以清楚地了解,如果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企业需要贷款而不能及时申请下来,那么就可以通过用异地房产抵押的方式来贷款。 抵押,最多的时候,只是当做一些担保的,而当房地产中的老板们,通过...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前的规定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前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土地使用状态已经进入饱和,现如今国家对于城镇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也已经越来越严格。在我国,公民如果想要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话,分为划拨和出让这两种方式。绝大多数的普通公民实际上对于国家的土地管理法都不是特别了解,而且甚至还有人咨询过关于...


·房地产市场近几年来真是风云变幻,房屋买卖最重要的是合同,假使
      房地产市场近几年来真是风云变幻,房屋买卖最重要的是合同,假使遇到纠纷,合同便是我们快速解决纠纷的利器,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如果你也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怎么算?”之类的问题,就让的我们来为你详细解答一番吧!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


·最新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思茅镇、南屏镇、倚象镇,平均补偿标准:66323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思茅港镇、龙潭乡、六顺乡,平均补偿标准:49313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云仙乡,平均补偿标准:2...


·兼职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很多情况下都是需要签订合同,比如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就是一场重要的,如果说只是兼职的话,也是需要签订一个合同来用于保障双方当事人的一些权利的,因此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兼职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包括哪些? 一、兼职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包括哪些...


·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
      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 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