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可以吗?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仲裁?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可以吗?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仲裁?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对劳动合同有争议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可以吗?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仲裁?下面,我们具体和您说一说: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年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以自愿为前提。选择仲裁形式解决争议,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中写明仲裁条款或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条款的写法是: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要准确。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不受涉案标的、地域的限制。仲裁—裁终局,且具有强制性。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为终局裁决,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程序灵活。当事人可以选择双方当事人信任的仲裁员、双方当事人愿意的开庭方式和审理方式。仲裁不公开审理。仲裁案件终结后,无论哪一方输赢都不公开,可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维护信誉。仲裁结案较快,费用较低。仲裁庭组成后最迟在4个月内结案,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结案更快。可以申请仲裁的合同纠纷包括:经济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金融、证券、期货交易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海事、海商合同纠纷、民事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如购销、加工承揽、货物运输、借款、建设工程承包等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等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如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如著作权类、商标类、专利类许可纠纷等。涉外经济合同纠纷,如涉外买卖、运输、租赁等合同纠纷。海事、海商合同纠纷,如海上货物运输、海上旅客运输、船舶租赁等合同纠纷。民事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如民间借贷、个人合伙等合同纠纷。不能请求仲裁的纠纷包括: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要在一年内进行申请。仲裁具有不受到地域的限制、程序灵活、结案快等特点。不能申请仲裁的情况一般有两种分别是行政方面的争议和涉及财产权益所导致的争议,但在一般的合同纠纷中,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



·工程质保金扣除手续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扣除手续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工程的质量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工程建筑的质量问题是十分重要的,为了促进工程质量的建设,确保工程的实用性能,维护广大人民的安全,我国制定了工程质保金的相关规定。接下来,我们针对工程质保金扣除手续的问题。给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一、工程质保金...


·主动离职的话什么时候发工资
      主动离职的话什么时候发工资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但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你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常工资发放日那一天发放。劳动合同履行期,劳动者解除...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例介绍是什么?
      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每个人都要预防意外事故发生,而从事危险工作劳动者经常会遇到意外事故,意外事故发生后会给受害者的身体带来巨大的创伤,同时医疗费用会给受害者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工作人受伤属于工伤,那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例介绍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例介绍 ...


·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


·劳动局工伤保险怎么买
      工伤保险一般由单位替员工代为买。劳动局的是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的,五险中的一种,是政府保险。保险公司的是单位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的,是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双赔?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双赔? 所谓工伤双赔,是指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职工,在获得民事损害赔偿之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


·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求偿权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求偿权是怎么规定的?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求偿权可以向承包方进行维权,可以协商,也可以提起诉讼等。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二、建筑工程施工纠纷怎么解决...


·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区别: 1、执法主体不同。 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能会辞职? 一、辞职员工分类 1、员工主动辞职,是指员工在对工作失去信心,以及对该工作不满意或者是有更好的工作选择时做出的决定。 2、公司辞职员工,是指公司在对员工考核中,发现其不足,以及不适合公司要求的情况下,以及该员工在对公司利益损害的情况...


·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价值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价值是怎样的劳务派遣合同是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相分离的,那么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存在的法律价值是什么?我们的实践中需要劳务派遣这种形式的出现,那么劳务派遣的好处在哪里呢?以及如何进行规范呢?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价值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