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近年来,一些大中城市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很多有孩子的夫妻也因为各种原因选择离婚。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得处理好孩子抚养这个事情,如果双方离婚的孩子还比较小,原则上是归女方抚养的。那么,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抚养费包括哪些?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讲到这里,您应该知道了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吗这个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孩子归女方的,男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具体的数额双方可以写在离婚协议书中,如果男方拒绝支付,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并且,抚养费确定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是可以增加的。



·一、起诉抚养费的标的的诉讼费包括哪些?
      一、起诉抚养费的标的的诉讼费包括哪些?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抚养费的诉讼费按照诉讼标的计算。 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 具体计算可参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为方...


·各种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交的证据
          (1)离婚案件:①婚姻关系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⑤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⑥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⑦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


·我国的重婚第二段婚姻有效吗
       一、我国的重婚第二段婚姻有效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


·重婚案退回侦查两次后怎么处理?
      重婚案退回侦查两次后怎么处理?检察院退侦两次,如果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


·把离婚证弄丢了要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不管是什么证件,其实当事人都是应该妥善进行保管的,毕竟日后自己也不知道会不会再用到。而对于想结婚证、离婚证这样比较重要的证件,更是要放好。实践中经常出现弄丢离婚证的情况,那离婚证弄丢了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证弄丢了要怎么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一、离婚官司原告陈述范文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官司原告陈述范文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如果是诉状。在事实与理由处:写明“哪一年认识(经人介绍,还是同学或同事朋友、网友),何时结婚?生育孩子,取名**,跟随谁生活,现上几年级?你们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到最后,说原被告感情现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请法院准许原被告离婚,孩子...


·家庭中的分家协议是遗嘱吗?
      家庭中的分家协议是遗嘱吗 分家协议书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姓名),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


·怎么对夫妻感情破裂认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那么具体来说该怎么对夫妻感情破裂认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夫妻感情破裂认定 根据《...


·没有离婚被剥夺探视权合法吗
      随着近年来离婚率的不断上升,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困扰很多夫妻的是夫妻财产的分配和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甚至有一方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前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然而很多人却不知道没有离婚被剥夺探视权合法吗?下文中将带来与探视权有关的具体介绍。 一、没有离婚被剥夺探视权合法吗 根据...


·在我国妻子失踪孩子归谁抚养
      在我国妻子失踪孩子归谁抚养社会百态是难以用语言来进行概括的,人在生活当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境。但是无论如何总是可以找到解决的方法的,不管您遇到什么事情都可以寻求政府或者是寻求法律的途径来进行解决,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有消极的态度。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妻子失踪孩子归谁抚...


·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会怎么处理?
      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会怎么处理?发现夫妻双方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时债权人可以同时向男女双方讨债,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该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履行阶段可以履行双方的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二、遇到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执行的怎么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