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现在的两种公司模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执行决策层,而在很大程度上,股东在公司所持的股份多少决定了在公司会议上的决策力,大股东很有可能因为资本占多数,处于重要的位置,而小股东部分权益很有可能会被侵害,该怎样对小股东进行保护,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公司法小股东权利1、股东知情权制度实践中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现象极其普遍,大多数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只参与利润分配。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方向等一些重要的信息对不参与管理的股东而言是不可知的。这些股东在获得期待利益的过程中处于信息获取的弱势地位,其利益存在被管理层侵害的风险,所以《公司法》赋予了股东知情权,规定了股东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账簿的查阅权。实践中,受大股东控制的董事或者经理往往以各种理由拒绝股东查账。如何制定措施合理适用股东知情权,是公司法改进的一个要点。2、中小股东参与权中小股东参与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自行召集权和主持权。根据公司法第40条,当符合条件的股东、董事、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时公司必须进行启动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为了把召集请求权落到实处,公司法对股东所持表决权比例的要求比较低,代表1/10表决权的股东就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这一规定保障了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在一定程度上适当限制了董事长的强大权力,保证和鼓励了少数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公司法小股东权利得到保障。3、股东提案权制度公司法第103条赋予股东提案权,使其有机会将其意见和建议传达给经营层和其他股东,有机会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促使股东法定权利的实现。4、累积投票制度为了防止股东大会中处于控制地位的股东凭借优势地位把持董事、监事的选举,致使持股分散的公众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丧失当选的机会,公司法中引入了累积投票制。公司法第106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的目的是要在董事监事会中达到权力平衡,以弥补资本多数决定原则的缺陷,增加中小股东的代言人进入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机会,从而起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作用。但是,公司法对累积投票制的规定是一种任意性规定而非强制性规定,中小股东为了保障自身的权利,在公司设立之初,订立公司章程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在董事、监事的选举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累计投票权只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则没有规定,这不能不说是另一个缺陷。5、限制滥用股东权利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公司法规定了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根据公司法第20、21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一般为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为了实现侵害公司利益的股东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同时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的制度,即股东在穷尽公司内部救济无法解决时,股东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这是中小股东受侵害后的救济行为,在公司利益受到董事、监事等高管或控股股东非法侵害时,通过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方式,使公司及时获得经济赔偿或其它救济,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最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提起诉讼的积极性,可以规定在胜诉情况下,由公司支付律师费。6、异议股东的退股权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75条规定了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有其中之一行为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43条规定,股东因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必须收购该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这样规定健全了中小股东在法定情形下的退出机制,有利于遏制大股东肆意侵害小股东的行为的可能性,而且退股权引入了诉讼解决的机制,增强了具体制度的可操作性。不过法律允许退股的范围是很有限的,可以考虑将公司其它影响股东根本利益的行为作为股东退股的法定情形。由上可知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公司会议小股东必须要有知情权,参与权公司收购小股东的股份,也应该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虽然公司法小股东权力有积极保护,但是同时也有消极保护,公司法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但是仍然需要作出改进。



·投资人不出资能成为股东吗
      投资人不出资能成为股东吗?投资人不出资一般不能成为公司股东,成为公司股东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履行了出资义务。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了对于股东自己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应当要完全缴纳。如果股东没有缴纳的,则要对已经完全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股东需要作出在公司...


·公司合并公司法的形式有哪些
      公司合并公司法的形式有哪些? 当今社会,很多人选择自己建立公司,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强强联合是很常见的商业手段,公司在联合之后就会涉及到一系列的利益和公司员工的福利,那公司合并公司法的具体是怎样的呢?接下里就听我们来为您具体讲解一下。 一、公司合并公司法的概念 指依法设立的,以...


·个体户合伙股东侵占公司的财产是违法行为吗?
      个体户合伙股东侵占公司的财产是违法行为吗? 一、个体户合伙股东侵占公司的财产是违法行为吗? 个体户合伙股东侵占公司的财产是违法行为,该股东如果同是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的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义务?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义务有哪些 一、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义务有以下几点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二、...


·如何防范企业股权转让的风险
      如何防范企业股权转让的风险在商业社会,股权转让是一个极其频繁的事件。但是,作为一个商业活动股权转让必然伴随着风险。不论是签订转让协议还是履行转让合同的时候,都有可能发生一些不可控的情况,导致利益分配矛盾的产生。那么,如何防范企业股权转让的风险?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了解下吧。除了...


·公司合同诈骗报案材料有哪些?
       公司合同诈骗报案材料有哪些? 提供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提供涉嫌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印鉴、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盖假公章各种证明等。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等等。 一、公司合同诈骗报案材料包括...


·失误造成损失被辞退,公司还要求违约金合理吗?
      失误造成损失被辞退,公司还要求违约金合理吗 ?一份工作背负着一个责任,要是在工作中有所失责,给公司造成损失了的,公司可以按规章制度辞退员工。不过,因为员工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所以,有公司在辞退员工时要求违约金,其实这里不应该是要求违约金。 在法律上,公司在跟员工签劳动合同时只有...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正常情况之下的企业倒闭的话,肯定是需要经过国家组织的相关人员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以后,然后依法注销登记。这样做最重要的就是为了规避企业通过倒闭的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债权关系。如果公司即将倒闭,但是公司法人却选择逃跑,这种做法是极端不可取的。那么,企...


·现如今公司设备等安全等级越来越高,公司死亡事故越来越少,但是
      现如今公司设备等安全等级越来越高,公司死亡事故越来越少,但是工伤事件 我们也应该去重视,这离不开我们每天的生活,影响着我们的健康。公司死亡事故处理有哪些程序以及该由什么部门来处理?由为您解答。 一、公司死亡事故处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 一、私募基金的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公司并购的方法有哪些内容
      公司并购的方法有哪些内容 在企业发展的道路上,大企业并购小企业的情况经常存在,但是公司的并购并非没有选择的,公司要根据自己发展和业务的需要,有目的的选择一些企业进行吞并,从而壮大自己。企业并购也是需要讲究方法的,不同行业的企业涉及的业务板块不同,采用的并购方式也是各不相同的。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