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如何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随着近几年全国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持续暴涨,房产已成为大多数普通家庭财产中价值最大的资产,因此,也就会成为夫妻双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产生争议和纠纷的最大焦点之一,在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只有诉诸法院等待判决,诉讼解决的方式耗时、耗力、耗钱,如果夫妻双方了解法律知识,不去法院也能够自行判断房产的归属,就会避免不必要和无意义的麻烦,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如何处理呢?

一、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这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婚前财产。
三、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四、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
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综上所述,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如何处理的问题,大致包括四种情况,对于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并在婚前办理了房产证的,毫无疑问属于单方财产;如果是婚后办理的房产证,一般也属于婚前单方财产;对于最普遍的情况一方婚前交首付,婚后双方还贷款的,一般房产为首付出资方所有,但应对另一方归还的贷款进行清偿;对于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论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都是共同财产。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 一、哪些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 1、内销商品房预售 (1)有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2)有市计委、建委批准的商品房项目建设计划文件; (3)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或土地使用权来源证件; (4)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证; (5)有纳入市建委销...


·大理市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大理市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众所周知,房屋拆迁是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拆迁补偿的。目前,我国各省市都确地了自己的房屋拆迁补偿实施细则,同时,对于城镇和农村的房屋拆迁,分别确定了不同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那么,大理市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拆迁补偿 (一)拆迁...


·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款归谁
      一、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款归谁 买房后遇到拆迁,不论是否过户拆迁补偿款应归买方所有。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房产过户未经登记,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证明自己是合法的产权人,补偿款会支付给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那个人,就是卖房子的人,买房子是另外的关系,拆迁补偿只能双方通过协...


·无锡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无锡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一、无锡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对于某些盲目扩张以及实力弱小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在加大,楼盘烂尾的危险也在加大。所以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品牌开发商,这...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归谁
      房产分割一直是离婚财产分割急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房产归属的问题导致分割的时候经常发生纠纷,如婚前按揭买房和婚后按揭买房分割是有很大区别的,那么婚后按揭买房离婚归谁?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后按揭买房离婚归谁 婚后不管用谁的名义买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


·家暴离婚房子怎么处理?
      家暴离婚房子怎么处理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导致夫妻离婚的话,一般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就会适当的照顾无过错方,所以对房产的分割也是这样的。认定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根据实际的情况对房产作出分割之后,可能并不会一方获得一半,往往过错方可能要少分一些。另外,要是夫妻...


·二手房因为其价格优势以及周边成熟的配套设施为不少市民青睐。但
      二手房因为其价格优势以及周边成熟的配套设施为不少市民青睐。但相对于新开发的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存在更多的风险,其中有风险带来的也不乏一些陷阱。那么二手房买卖里面的陷阱包括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里面的陷阱包括什么 1、房屋买卖前,验证产...


·要如何才能办理房屋赠与登记
      现实中,不仅是进行房屋买卖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即使是赠与房屋,按照国家的规定此时也是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了解房屋赠与登记该如何办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如何才能办理房屋赠与登记 1、房屋赠与登记的程序:...


·房产他项权证抵押骗局应担如何处理
      现如今随着生活压力的增大以及相应的需要增多,许多人都过着入不敷出的生活,于是便想到通过房屋抵押进行贷款,这其中是有很多风险的。那么,房产他项权证抵押骗局应当如何处理呢?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若是骗局已经造成当事人严重的经济财产损失应当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一、房产他项权证抵押骗局如何...


·婚姻法中规定农村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农村离婚房子怎么分割1、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