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开车出行的人越来越多,虽然一眼望去,车水马龙,一片繁华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开车出行的人越来越多,虽然一眼望去,车水马龙,一片繁华的景象,但危险却隐秘在其中。步行人多,在加之开车出行的人也多,就容易造成道路拥堵。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双方是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协商一致之后双方可以签署协议书留作证明。那么,上海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怎么写?请看下文。

一、上海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怎么写

1、事故日期:

2、事故天气:

3、事故地点:

4、事故形态:□追尾 □逆行 □倒车 □开关车门 □违反交通信号 □未按照规定让行 □其他

5、事故当事人情况

(一)甲方姓名:

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

车辆类型:

机动车牌号:

碰撞部位:

强制保险单号:

承保公司:

事故责任: □全部责任 □同等责任 □无责任

(二)乙方姓名:

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

车辆类型:

机动车牌号:

碰撞部位:

强制保险单号:

承保公司:

事故责任:□全部责任 □同等责任 □无责任

6、协商情况: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二)调查

1、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3、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

(三)协商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2、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四)认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五)复核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以及双方的协商情况。为了他人的安全着想,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就要报警处理。警方到事发现场后会进行勘验调差,而后在对事故双方做调解,无法调解就认定事故责任,谁责任谁承担,最后对结果有异议可以进行复核。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当天买的火车票退票扣多少钱?
      当天买的火车票退票扣多少钱?随着科技和网络的发展,人人都拥有一部智能手机,网上订票也成了人们生活中常用的方式了。由于提前订票规则的出台,很多人早早就能预订火车票,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退票的风险。那么,当天买的火车票退票扣多少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当天买的火车票退票扣多少钱当...


·很多时候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因为肇事的一方存在交通违章行为,从而
      很多时候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因为肇事的一方存在交通违章行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若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的话,则此时肇事者就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了。在实际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不能忽略了对肇事车辆的处理。那究竟交通事故中怎么处理肇事车辆?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中怎么...


·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
      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纳税的目的是为了建立、维护社会基础设施,故而任何单位、个人以及法人单位都是纳税主体,主要在进行了经济活动之后,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纳税的,一般的纳税主体都需要缴纳全部的税额,但是根据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部分车船可以享受半税优惠。 ...


·申请交通事故赔偿的材料有几种
      申请交通事故赔偿的材料有几种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


·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交通肇事罪造成了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此时就会涉及到对受害人赔偿的问题。当然,我们最常见的是关于物质方面的赔偿,那么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不支持赔偿精神抚慰金。 其法律依据有二: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交纳标准是怎样的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交纳标准是怎样的很多人都知道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强制执行的一些细节问题不清楚。那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是多少呢?为了帮助您加深对强制执行的了解,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根据最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的费用不需要...


·一般购房者交付了购房定金给开发商之后,就不允许随意退房,否则
      一般购房者交付了购房定金给开发商之后,就不允许随意退房,否则就会构成违约。当然要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退房,那此时就是可以的。究竟实践中,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能提出退房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除合同本身的约定外,大约有以下几...


·在我国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 我国既然制定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我国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 我国既然制定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就要求各司机在日常的驾车过程当中是要严格遵守的。有些司机总是想用自己的小聪明来蒙混过关,比如说有些人在购买新车以后,由于牌照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办理下来,就在车上挂一个临牌过期的牌照上路。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


·交通事故起诉受理需要多长时间开庭?
      交通事故起诉受理需要多长时间开庭?《民事诉讼法》第161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149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车祸事故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车祸事故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一、车祸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现场检查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


·农村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
      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农村居民在父辈过世后理当继承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居民有权继承宅基地吗?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在下文中,我们将对农村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做出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