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厂拖欠工资怎么处理才是最有效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支付劳动者工资是每个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但是有的时候用人单位会违反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个时候就需要劳动者自己去维权。工厂如果拖欠工资的话需要劳动者自己去维权,那么工厂拖欠工资怎么处理呢。

一、工厂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工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一拖欠劳动者工资,那么,如果劳动者遇到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各位劳动者要是再遇到被工厂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先与工厂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是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提起劳动诉讼。

二、拖欠工资要到哪里投诉

1、劳动局

2、劳动仲裁委

三、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赔偿金劳动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已经拖欠了一定的时间后,就不能再和公司进行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了,不管是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都是很好的解决方式,还可以申请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1、概念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是什么 当我们踏入一个大城市,到处是高楼林立,这些建筑构成了城市新的发展面貌,也是城市繁荣繁华的象征。这些建筑也是由一砖一瓦而修建成的,背后是很多人付出的心血。只有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把关,才能够实现建筑的成功。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


·上班期间脚背骨折工伤几级
      上班期间脚背骨折工伤几级 一、上班期间脚背骨折工伤几级 最低十级,如果有钢钉或钢板可以评为九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十级。也就是说,只要骨折,最轻也可以上十级。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


·违法辞退员工有哪几种情形
      违法辞退员工有哪几种情形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员工违 纪,可以辞退;只要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辞退员工……这些观点都是很危险的,实践中发生的大量案例已经证明,持有这些观点的企业往往都是劳动争议不断并且...


·诉求加班工资需要哪些证据?
      诉求加班工资需要哪些证据? 一、诉求加班工资需要哪些证据? 1、首先提醒劳动者的是,如要加班,一定先要充分理解单位的加班制度,另外,保存好加班的证据。 鉴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劳动争议中的某些情况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有些劳动者理解成劳...


·劳动合同期间辞退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间辞退该怎么办 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工资的20%违约金合法吗?
      工资的20%违约金合法吗?工资的20%违约金是合法的,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二、合同违约金怎么算1、违...


·还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吗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